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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延经债:2023年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布日期:2023/2/22 17:50:21 浏览:625

由于小微企业处于社会经济的最末端环节,与其他规模企业相比,

小微企业的运营面临着更大的经营成本、更严峻的竞争环境并且在国家政策方面缺乏必要的政策倾斜和保护,由此决定了其经营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从而在宏观经济发生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小微企业面临着更多的系统性风险和政策性风险。

(三)银行操作和内控风险

由于小微授信业务存在业务规模大、单笔数额小、客户需求复杂。

单笔业务处理成本高的特点,从而对银行的科技管理系统、业务处理流程、专业人员技能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加之国内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小微授信业务管理经验和手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大了小微业务的操作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四)发行人代偿风险

由于小微企业经营的相对不确定性,其贷款回收风险相对较大,

设立的风险储备基金和风险缓释基金吸收损失作用有限。如果出现大量小微企业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发行人可能面临一定的代偿风险,导致集中兑付。

(五)委贷银行在延安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业务中占比较小

风险

截至2022年2月末,延安分行资产总额为115.13亿元,

贷款余额为69.06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7亿元,占全部贷款比例为8.26,在延安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业务中占比较小。目前,延安分行积极践行普惠金融、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八大金融”工作要求,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担当国有大行使命,紧抓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普惠金融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但是如果延安分行在延安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业务政策发生变更,将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监管政策变动风险

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固定资产投

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方面的监管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发行人以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为主营业务,受国家行业监管政策的影响较大,因此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政府相关政策发生改变,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及盈利能力。

(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全国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发行人业务呈现竞争加剧趋势,这

在一定的程度上会给发行人带来经营压力。

(三)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容易受到经济周

期影响,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如果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整体经济或行业的增长放缓或者衰退,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可能会同时减少,从而造成发行人业务规模萎缩、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量减少,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

(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受到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的支持。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四、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管理风险

发行人从事延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吴起县范围内大量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资产规模较大,在企业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难度。这要求发行人不断地提高经营决策水平,增强财务管理及资本运作方面的能力,对潜在生产经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否则将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二)行业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鉴于

基础设施建设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历次宏观经济调控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行业都属于调控重点。未来可能发生的行业政策调整会对发行人经营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三)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目前从事的行业均具有较强的行政垄断性,在很大程度上

受到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影响。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四)投融资体制政策风险

由于发行人从事的是国有资本的运营、管理业务,承担着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故发行人的国有资本运营受到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相关政策的影响。如果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政府投融资体制、国有资产处置政策做出调整,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方向产生影响。

(五)地方政府政策的变动风险

在发行人的业务运营过程中,发行人获得的迅速发展客观上离不

开当地市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这些支持包括政府补贴、基础设施建设的业务来源、享有充分的信息资源等方面。发行人对政府的依赖性大,经营决策、盈利水平受相关主管部门支持力度的影响明显。

如果上述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债务偿付能力。

(六)内控管理风险

近几年,发行人的业务呈现稳步的递增态势,资产规模不断壮大,

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对发行人的内部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果发行人不能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可能引发内控管理效率降低的风险,导致发行人的发展战略不能顺利实施。

(七)持续融资风险

发行人在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收期较长,

未来面临较大的筹资压力。目前公司外部融资以银行贷款为主,若银行贷款的融资成本和融资条件发生不利于发行人的较大变化,将影响发行人的持续融资规模和正常投资经营活动。

(八)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目前业务范围涉及安全生产问题,尤其是城建施工对安全

生产的要求更高。虽然发行人已经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及检查监督,但是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众多,包括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台风、地震等自然因素。一旦发生安全生产的突发事故,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九)下属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下属一级子公司7家,可能出现因管理不

到位等因素导致对控股子公司控制不力引发的风险。尽管发行人已建立较为规范的子公司管理体系,发行人主要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业务领域不断增大,发行人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日趋复杂,可能产生一定的子公司管理风险。

(十)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21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对手方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金额为48,468.18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金额的90.30,集中度较高。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1,707.40万元,占其他应收款金额的64.60。一旦因外部形势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发行人应收款项无法正常回收,将对发行人正常业务经营和现金流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资产流动性一般的风险

2019-2021年度,发行人存货分别为256,170.11万元、263,484.60

万元和302,939.00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45.79、43.50和41.14。

发行人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较弱的存货占比较大,资产流动性一般,影响短期偿债能力。

(十二)报告期内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负、波动加大的风险

2019-2021年度及,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898.64

万元、5,715.88万元和-42,664.4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较大。

鉴于公司项目回款进度具有一定周期性,存在项目回款与投入不匹配的风险,导致公司存在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负、波动加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波动加大的

风险

2019-2021年度,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

19,357.94万元、-20,883.14万元和23,529.11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波动较大。受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特点,公司营业收入回款不理想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导致公司存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波动加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十四)受限资产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的期末价值共计104,448.80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18,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如果因发行人特殊情况导致受限资产无法如期解除限制,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十五)总负债规模增幅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有息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262,114.84万元,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如果发行人不能良好统筹安排项目投资进度,制订针对性的偿还计划,则发行人可能面临较大的有息负债偿付压力,进而影响发行人各项板块正常运转。

(十六)有息负债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为262,114.84万元,其中

2022-2024年有息负债规模为178,095.03万元,占有息负债总规模的

67.95,未来3年内偿债压力较大。发行人融资规模的增加及长期负

债的逐步到期,将导致发行人存在有息负债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五、与担保机构相关的风险

因之前年度受海航集团破产重整等因素影响,中合担保的担保业

务规模和收入持续萎缩,2021年担保业务规模和收入萎缩态势仍未得到有效缓解;2021年代偿规模虽有所下降但仍较大,代偿回收率处于较低水平,未来担保代偿和追偿情况仍需关注;同时中合担保未来股权结构仍存在不确定性;与中国宝武协同开展的创新型担保业务的模式仍处于探索、产品仍处于尝试阶段,对中合担保的担保业务规模以及相关收益等方面的帮助仍待更长时间检验。若中合担保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发行条款

一、发行依据

本次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2】229

号文件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于2021年9月28日业经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同意申请公开

发行。

本次债券于2021年11月11日业经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同意申请公

开发行。

二、主要发行条款

1、发行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23年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小微

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简称“23延安经开小微债”。

3、发行金额:人民币5.0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

5、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

次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6、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利息的支付和债券本金兑付通过本次债券的登记托管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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