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阿里云
阿里云,成立于2008年4月8日,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一般项目:物联网设备销售;翻译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除专控),数码产品;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智能化设计咨询及改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阿里云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建锋,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街1008号云谷园区1-2-A06室。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铁塔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原高级副总裁买彦州先生在过去十二月内曾在中国铁塔担任非执行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中国铁塔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2、腾讯科技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董事卢山先生在腾讯科技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腾讯科技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3、阿里云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董事张建锋先生在阿里云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阿里云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中国铁塔
1、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联通运营公司向中国铁塔提供施工、设计、监理、代维、中介、供应链和培训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向中国铁塔提供房产租赁及相关物业服务,涉及办公楼、生产经营房屋及土地及其物业管理服务费等。
2、定价原则
日常关联交易是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按公平基准磋商厘定交易价格,并参考具体合同签署或交易执行时的市场价格,按正常商业条款以及不逊于从独立第三方取得的或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进行。
(二)腾讯科技
1、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联通运营公司向腾讯科技提供电信及相关增值服务,向腾讯科技购买权益类产品及合作开展一卡充充值业务,腾讯科技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微信支付渠道业务等。
2、定价原则
日常关联交易是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按公平基准磋商厘定交易价格,并参考具体合同签署或交易执行时的市场价格,按正常商业条款以及不逊于从独立第三方取得的或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进行。
(三)阿里云
1、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联通运营公司向阿里云提供电信及相关增值服务,与阿里云合作开展云计算相关业务等。
2、定价原则
日常关联交易是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按公平基准磋商厘定交易价格,并参考具体合同签署或交易执行时的市场价格,按正常商业条款以及不逊于从独立第三方取得的或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进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