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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3/9 13:48:50 浏览:476

限公司持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的股权,按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将自联通红筹公司分红所得现金在扣除公司日常现金开支、税费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取的各项公积金后,以现金方式全额分配给股东。

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8日提议派发2022年度末期股利,每股派发股利0.109元。如获联通红筹公司周年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预计将收到按持股比例计算的股利约14.65亿元。依照公司章程,在收到此等股利后,扣除本公司日常开支和税费约0.24亿元,减去预提2023年度法定公积金约1.44亿元,加上2022年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0.46亿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约13.43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股息派发。

据此,董事会建议,本公司对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其他股份,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0.427元(含税),共计拟向本公司股东派发约13.36亿元(含税)的股利,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将用于以后年度的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发生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末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股息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在董事会批准后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50证券简称:中国联通公告编号:2023-015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

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的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的规定,涉及因个人业绩原因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79元/股;因离职等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79元/股;因死亡等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79元/股 0.104元/股*4年=4.21元/股。

截至2023年3月8日,鉴于3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原因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未能全部解锁,以及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和1名激励对象因死亡等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3.79元/股回购注销33名因个人业绩原因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合计389,325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3.79元/股回购注销1名因离职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30,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4.21元/股)回购注销1名因死亡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24,6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核实回购对象名单无误,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确认依据充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50股票简称:中国联通公告编号:2023-01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该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曹兴信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上述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曹兴信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八日

附:公司高级副总裁曹兴信先生简历

研究生,文学硕士,中共党员。曾担任中央组织部干部四局副局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巡视员、副主任,公务员三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全国组织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正局级)。目前还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副总裁。曹兴信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证券代码:600050证券简称:中国联通公告编号:2023-01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党建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授予的838,340,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1,804,436,237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需变更为31,804,436,237元。

《公司章程》拟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审议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050证券简称:中国联通公告编号:2023-01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中涉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联通运营公司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对《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均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卢山先生、张建锋先生对相关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齐全,公司管理层已与其进行了全面的沟通。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前,公司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独立董事作出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独立意见: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并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决策程序合法,相关条款公平合理,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准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铁塔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1

1公司与中国铁塔之间就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的日常关联交易支出已分别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9日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处仅涉及公司向其提供相关服务获取的收入。

,上限已超过公司截至202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0.5,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联通运营公司与腾讯科技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其中收入不超过50亿元,支出不超过30亿元),上限已超过公司截至202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联通运营公司与阿里云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其中收入不超过35亿元,支出不超过8亿元),上限已超过公司截至202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0.5,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以往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结合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铁塔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联通运营公司与腾讯科技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其中收入不超过50亿元,支出不超过30亿元;联通运营公司与阿里云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其中收入不超过35亿元,支出不超过8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铁塔

中国铁塔是大型通信铁塔基础设施服务企业,主要从事通信铁塔建设、维护、运营服务业务,成立于2014年7月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00,847.102万元。中国铁塔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勇,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4号楼-1至3层101。

2、腾讯科技

腾讯科技,成立于1998年11月11日,是一家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科技与文化公司,主要从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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