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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5 9:28:39 浏览:9

来源时间为:2023-12-14

宝塔区、安塞区、子长市、延长县、甘泉县、富县、洛川县、黄陵县、宜川县政府,市发改委,高新区管委会,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延安车务段:

延安市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部署,为全面彻底消除我市境内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杜绝铁路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将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开展“三个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注重标本兼治,依法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去存量、控增量,着力打造环境整洁、景观优美、面貌一新、安全可靠的铁路沿线环境,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路地协同、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排查整治上跨铁路桥梁安全隐患

在做好日常管理维护的基础上,要对桥梁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一是按照桥梁养护有关标准规范,全面核查桥梁总体技术状况,现有的四类、五类桥梁是否落实交通管控措施。二是核查桥梁护栏防撞等级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规范,是否存在缺失破损现象,防抛网网片是否存在破损、锈蚀、螺栓松动脱落等现象。三是核查桥梁限速限载等安全标志标识是否完整。四是核查是否按规定设置铁路灾害应急电话标牌,桥上异物侵限报警、铁路视频监控等有关铁路专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管理养护工作是否规范到位。五是路地双方建立常态化监管检查机制,确保群众出行和铁路运行安全。〔延安车务段牵头负责,铁路沿线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排查整治防护栅栏安全隐患

一是因施工作业需要临时将栅栏拆除时,要在开口处悬挂警示标志牌,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并派专人全程看守,作业完成后要立即恢复原状。二是需设置专用通道时,要按照规范设置警示标志,由使用单位落实管理责任。三是建立防护栅栏巡视检查制度,及时整治存在的缺陷和隐患,确保线路封闭设施状态良好。四是重点整治防护栅栏网底过高、跨越水沟封闭不牢不严、封闭网锈蚀及强度不足、隧道口(护坡、桥头)与封闭网结合部缺口和矮桥墩未封闭等问题,对因地形地貌变化引起防护栅栏有效高度不足的地方,及时组织加高处置,符合标准要求,严防发生人员和动物攀越上道问题。五是进一步完善防护栅栏安全监控和报警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水平。六是建立路地双方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互通路外综合治理等有关信息,杜绝人员及动物上道,确保列车运营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延安车务段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排查整治涉铁施工安全隐患

一是沿线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部门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在铁路线路上架设电力、通讯线路,埋置电缆、管道设施,穿凿通过铁路路基的地下坑道,必须经铁路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防护设施。铁路部门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做好路地双方沟通协调,统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铁路运输安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负责,延安车务段配合〕

二是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要加强涉铁施工管理,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全面做好与铁路交汇的供热、供气、供水等管网通道工程建设规划、施工和管理衔接。涉铁工程竣工后,路地双方原则上应共同验收确认,必要时可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验收报告。〔延安车务段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是开展在建西延和延榆高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做好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同时,对上跨和并行既有铁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核查,确保高铁项目建设区域铁路运行安全畅通。〔西成客专陕西公司负责,延安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排查整治燃气管线安全隐患

按照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开展铁路沿线燃气管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延发改发〔2023〕184号)要求,对在建和既有铁路沿线燃气管线与铁路交汇地段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和回头看,全面掌握燃气管线穿越和并行铁路线路位置、建设年代、归属情况、管道压力、安全状况等内容,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技术及管理规定》(国能油气〔2015〕392号)、《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等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照标准规定进行埋设和实施防护,管线周边是否存在堆载、开挖施工等情况,是否存在泄露、起火爆炸等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查验,动态做好邻近铁路燃气管线建档立案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线限期完成整改,督促铁路部门与燃气企业签订管线安全协议,进一步完善铁路沿线燃气管线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日常管理制度,确保燃气管线绝对安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负责,延安车务段配合〕

(五)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

一是集中整治铁路沿线行人、牲畜、车辆入侵铁路、非法开采、种植及乱搭乱建、损毁防护栅栏(墙)等安全隐患,全面清理铁路沿线各类垃圾,消除乱挖乱倒、乱排乱放现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负责,延安车务段配合〕

二是依法坚决取缔铁路沿线违规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仓库,不断净化铁路安全环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负责,延安车务段配合〕

三是严厉打击上跨铁路桥梁、铁路道口、公铁并行地段等重点部位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坚决制止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违法施工、烧荒、放牧、破坏防护栅栏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延安车务段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压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五进”要求,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载体,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知识等宣传,广泛开展铁路安全事故警示和爱路护路教育,不断提升铁路沿线干部群众爱路护路和守法意识,营造良好氛围。鼓励沿线群众向公安部门举报人为破坏、盗窃栅栏,人员及牲畜上道等情况。〔延安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中省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求,全面彻底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治措施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治要求,针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展集中督导检查等形式进行集中攻坚,坚持立查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确保不漏一处、一事、一人,依法高效解决排查出的问题隐患,严格做到对账销号、问题清零,及时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全面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延安车务段牵头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5月)。铁路沿线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工作成效、经验启示等方面形成专项报告,报送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发改委),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汇总情况上报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延安车务段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各方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制定科学严密的工作方案,紧贴延安实际提升标准、自加压力、确保实效,防范遏制我市境内铁路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铁路运行通畅安全可靠。铁路沿线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承担属地治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层级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统一协调做好本地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铁西安局集团延安车务段承担产权范围内治理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全市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清单,提出整治要求,密切联系各方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延安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市级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县级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负责人组织召开,也可根据联席会议负责人安排或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研究部署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探索新经验、新方法,指导和监督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双段长”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按照《延安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要求,精选优秀干部担任“段长”,并报市铁路协调办备案,细化完善“双段长”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考核激励机制,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指南》纳入培训内容,开展适应性岗位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双段长”风险识别、隐患处置能力。三是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发改委(市铁路办);延安车务段每月向市、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通报铁路安全运行状况和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对发生路外伤亡、工作不力的县(市、区)进行点名警示;市发改委(市铁路办)每月将全市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政府。〔市发改委(市铁路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延安车务段负责〕

(三)加强联合巡查防控。延安车务段牵头,路地双方要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巡查防控工作,妥善处置影响铁路安全问题隐患,难以处置的按要求及时主动上报,寻求更高层级工作支持帮助,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早消除。特别是针对国庆、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强降雨、强降雪等恶劣气候,春运、承担特殊运输任务等重大活动及其他特殊时段,路地双方密切协同,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排查、巡查、防控工作和打击力度,务必确保绝对安全。〔延安车务段牵头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强化督查督导。由延安车务段牵头负责,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铁路办)配合,对各单位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排查整治不力、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属地政府、铁路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延安车务段牵头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铁路办)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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