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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7 3:20:05 浏览:30

来源时间为:2024-01-2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来源: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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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anan.gov。cn)下载浏览。如有疑问请与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305室,邮编:716000,电话:0911-70993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持续做好“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各类政务信息977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7条,其他文件45条,政府会议信息50条,规划计划信息34条,财政信息445条,重大项目494条,各类政策解读45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发布《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12期,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件,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13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84件。“市长信箱”共受理群众诉求861件,及时应答率100,编发《市长信箱办理情况通报》12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8件,占比93.33;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2件,占比6.77。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金融纠纷、房屋或土地征收、城市规划、城中村改造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发布集中统一、内容准确、更新及时。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保护好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切实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指导各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提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发布时效和质量。三是新开设“延安市2023年两会”“延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专栏,发布信息139条,并对历史网页进行梳理归档。四是加强对527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监管,2023年“延安发布”双微共发布信息1541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

健全监督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日常管理按照“周监测、月检查、季通报、半年评比、年终考核”的监管考核方式,指定专人全覆盖检查,将问题纳入“工单系统”实时跟进,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7×24小时监测。印发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科学构建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以评估促整改,以整改促提高,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20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2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1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

1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实用性不强;政策文件库、智能问答等平台尚需完善。

2024年,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立足公众需求,持续加强在重大项目(高质量项目)建设、教育、医疗、就业、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持续完善政策文件平台。继续推进全市政策文件库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并扩展到各县(市、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文件的动态调整、实时更新工作。三是探索推进智能问答平台建设。全面收集整理规章制度、便民资讯、热点问题等问答信息,建设“24小时不打烊网上政府”,为企业公众提供更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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