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63.7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2472.46万元,增长了1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和中省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863.7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2472.46万元,增了1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和中省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3.33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为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1660.62万元,为行政运行,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其他司法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1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7.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9.33万元,为工资,奖金,养老保险金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197.99万元,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56万元,较上年减少1.97万元,增长(减少)了11,原因为市公证处公车改革后无交通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6万元,较上年减少1.97万元,减少了11,原因为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56万元,年初预算为21.52万元,差值为5.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年初预算为0元,差值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年初预算为0元,差值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6万元,年初预算为21.52万元,差值为5.96万元,原因为年初市公证处尚未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年初预算为0元,差值为0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26.94万元,较上年减少10.94万元,减少了40,原因为省厅补助的特殊人群技能培训减少。
4.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2.51万元,较上年减少0.26万元,减少了10,原因为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4。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25万元,较上年增加36.52万元,增长了26,原因是取暖费标准上涨,补发2017年度取暖费差额部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