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在延安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普查启动仪式上,我市公布了《延安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本次普查将摸清新时期全市范围内的文物家底,建立延安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掌握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现状。
延安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的重大行动。通过此次活动,将完善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提高全市文物工作者业务水平,加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方案指出,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陕西省工作要求,延安将在全市范围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复查和新发现,调查基础信息,评估文物价值,依法完成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程序,纳入法定保护对象。在此基础上,建立公布县级人民政府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目录,汇总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以普查掌握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信息数据为基础,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为推进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加强文物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等工作提供依据。
此次普查的范围包括我市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8545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内容包含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进行登记。(记者谷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