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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延安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发布日期:2018/3/26 2:27:28 浏览:764

来源时间为:2018-02-01

2017年,延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科学部署各项工作

——出台《延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2017年7月14日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延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延市发[2017]9号)。

——筹备召开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延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全面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7年9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视频会议,有力地推进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安排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7年5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延安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明确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编制年度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市委、市人大批准后,市政府印发了《延安市2017年度立法计划》。年初还印发了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保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审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审查出台政策文件。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15件,市政府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6件,及时向省政府、市人大进行了报备。经审查的文件,省政府备案审查均为合法有效文件。

——加大备案力度,确保各级规范性文件得到有效监督。2017年,我市收到并审查县区向我办报备规范性文件37件,报备率和审结率均达到100%,未发现有违法情形,备案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加强“三统一”制度建设,确保规范性文件监管制度化、程序化。按照中、省要求,我市近年来全面推行“三统一”制度,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了制发程序,杜绝了发布规范性文件的随意性,提高了政府及其部门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自律意识。全面落实有效期制度,增强文件的时效性,避免文件只生不灭现象的发生。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市2017年6月30日前制发且现行有效的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62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9件,保留76件,修改6件,失效4件,废止3件;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80件,保留63件,失效13件,废止4件;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73件,保留261件,修改18件,失效22件,废止72件。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立法工作

——组织起草并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法制办办会同市林业局、退耕办经过充分调研后,组织专家小组起草,广泛征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了《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送审稿)》,已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完成立法调研任务。法制办还会同市环保局完成了《延安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项目,为来年确定立法项目奠定了基础。

——征集2018年立法建议项目。10月中旬,通过延安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法制信息网,面向社会广泛征集2018年立法建议项目。目前征集到立法建议项目2件。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7年,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4件,经审查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不予受理22件,受理552件,已审结535件,其中,撤销原行政行为5件,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10件,确认违法4件。

——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参加一审行政应诉案件60件,其中经行政复议后起诉的一审行政案件为19件,目前已审结57件。编印行政应诉专报两期。

围绕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

——认真办理市政府重大项目合同和各类批办件的审查。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查了政府合同协议65件,涉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审查市政府批办的涉法事务14件。

——聘任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聘任了新一届法律顾问,举行了聘任仪式,颁发了聘书,并就如何搞好新时期法律顾问工作与法律顾问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前举行集体学法活动,邀请有关法律专家教授就《法治政府和市场经济》等开展专题讲座,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40个市直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围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强执法监督和考评督察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2017年我市出台了《延安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十余项制度等纳入其中,为我市严格规范公明执法提供了新的制度遵循。

——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根据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的部署,12月,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对13个县区政府、2个管委会、31个市级部门贯彻落实《延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情况、2017年度市委综合考核中依法行政指标完成情况,2017年市政府安排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察考评。

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我市印发了《延安市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017版)》,对市级37个有行政审批职能单位的13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精简,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18项(其中,取消10项,下放2项,将10项整合为5项),并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市级部门办理的135项行政许可事项在法定时间内进行了压缩,办理时间平均压缩了57.34,24项改为即办件。同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市级确认公布了40个部门183项随机抽查事项。市、县(区)政府具有“双随机”抽查事项的部门均已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制定了部门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我市在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处的基础上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28个部门的110项行政审批事项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集中审批,积极创新“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审管分离机制。

——“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2017年4月,市政府印发了《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建设工作方案》,目前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正在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该平台建成后,将实现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互联网 政务服务”互联互通,达到实体大厅和网上虚拟大厅相结合,真正实现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路”的工作目标。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政府印发了《延安市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17)》,共涉及12个部门的30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35项。

围绕增强政府公信力,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健全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政府网站扫描,实行常态化监管;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新启用了微信公众号;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对我市所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求起草单位附相关的解读材料,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网站展现。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202件,其中,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新闻动态、公示公告类信息14012条,政府信息公开6190条。收到网民信件1339件,信件回复率达到100,确保网民反映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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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法制办、2017年法制办工作总结、法制办2017工作总结、2017年法制办个人小结、2017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延安市事业单位2017、延安市2017年gdp、2017延安市市级机关、延安市2017年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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