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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6/4/13 17:47:29 浏览:6385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重庆师范大学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经过十一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高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0多亩,在校学生15702人。校园环境秀美,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办学条件优越。我校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社区共建共享先进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于2010年被重庆市教委确定为“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制造基地人才培养试点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学校建设、改革与发展,已形成“经、管、文为主体,理、工、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现设有经济与贸易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表演艺术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另设公共教学部、现代教育与培训学院和国际学院。学校十分重视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建设。现有专任教师近900人,外籍教师10人。其中副高及其以上职称教师超过30,硕士、博士学位教师70左右,整体结构合理,实力强;建有各类实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90多个,教学用计算机1600多台,语音室、多媒体教室16000多座;建有2个图书馆,各类藏书总量146万余册,期刊1100多种,电子阅览室300多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馆4万多平方米。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科研工作,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培育“涉外”办学特色。建有重庆市级外语教学试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市级英语系列课程教学团队1个;近三年,编著出版教材(著作)41部;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10多项,发表论文1200多篇,艺术创作作品69件,国家专利授权3项,各级各类教学、科研成果奖30多项。近年来,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派出200余名青年教师在国内外进行学术访问、考察和进修,并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讲学,开展学术交流。设立了多类型的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已选送100多名在校学生到国外学习。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连续三年毕业生综合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学士学位授予率90以上,专升本参考录取率保持在50以上。考研率也逐年上升,2011届达7.38。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等科技、文体竞赛中获奖200多项。涌现出“2006年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刘刚、2010年度“重庆十大感动校园人物”陈科兵等一批优秀学生代表。学校秉承“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以“开放包容、树德育人”为核心办学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商贸为主体、涉外为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扬学校“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的办学精神,立足重庆,面向全国,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高等院校。201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要求,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院校国标码:13589。第三条办学地点及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合川校区(重庆市合川学府路)、铜梁校区(重庆市铜梁学府大道)两个校区。学校占地面积800多亩,是重庆市政府命名的“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高标准综合配套的服务设施,能充分满足学校各专业现代化教学需要。第四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五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二章报考条件第六条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第七条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第八条非英语专业考生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不安排其他语种的教学。第九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校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三十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协调下,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第十四条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录取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校也可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要求,我校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七条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第十八条对无我校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五章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第十九条我校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将发给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颁发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六章奖贷学金、学费及住宿费第二十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特等全优奖、学习优胜奖、文体竞赛优胜奖、学术科研奖、精神文明奖等)。除上述奖助外,为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学业支持,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生贷款条件者,还可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第二十一条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批复的具体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本科四年制、专科三年制,其中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13000-14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16000元/年,普通专科专业学费为8500元/年,艺术专科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退费按渝价[2005]48号文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第七章入学及复查第二十三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良好的就业平台(一)近年毕业生就业率我校历来比较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专门成立了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就业咨询、政策解读、就业指导等服务。2009-2012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详见下表)均高于重庆市平均水平,取得了可喜成绩。2010年我校再次荣获“重庆市2009-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所有高校仅评出十所院校,我校是重庆市独立学院当中唯一获此荣誉的院校。2009-2012年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一览表

项目年份毕业生人数(人)就业率()考研(人)专升本(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人)国企(人)海外就业(人)总计本科专科总计本科专科2009年32261726150095.6?2?1925237090179162010年30861574151293.7?9?502712756267102011年26921678101495.1?6?801813319743132012年31151934118194.5?5?37236310828237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特点显著,成绩斐然。1.我校涉外特色突出,专门成立了国际学院,并在英国、美国等聘请了优秀外籍教师进行教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阿联酋、卡塔尔等国家深造或就业。2.我校全面塑造产学结合、实践务实的教学风格,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和知名艺术团体建立了长期实习基地,使学生能掌握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目前学校与重庆市内外800多家重点单位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通过每年举办具有一定规模性、区域性的毕业生人才招聘会和校企人才交流合作培养洽谈会,极大地促进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与交流。另外,学校为奠定学生良好的就业基础,专门成立了现代教育与培训学院,主要负责学生职业证书培训、技能培训和自学考试学历教育工作。我校已经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化工业部、教育部考试中心等联合开展了与我校学生专业对口和就业岗位需求的相关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学院“专业 外语 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实现“双证”就业。2012年参加通关人才培训128人,其中63人取得报关、报检员资格证,2012届毕业生中37人海外、境外就业。3.积极鼓励毕业生参加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校教师的考试。4.深入开展就业援助,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坚持关注就业困难毕业生、灾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及“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的就业。为此,我校启动了“就业爱心援助工程”,在提前做好排查的基础上,为这部分毕业生提供专门的服务。尤其是在职业测评、求职辅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给予重点关照,对这部分毕业生到主城应聘给予交通费的减免,对就业特别困难的毕业生还实行“一对一”的帮扶,健全了就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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