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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发布日期:2020/4/13 23:27:44 浏览:1825

14层

法人代表:张皓

联系人:韩钰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电话:95021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和16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联系人:丁媛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电话: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丽、杨婧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辅,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为标的指数,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8。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标的指数

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投资范围内进行适度动态配置,在控制基金跟踪误差的前提下,通过对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及分析谋求在偏离风险和超额收益间的最佳配置。

(二)股票投资策略

(1)指数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指数化的投资方法,通过研究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基本构成和大致占比,并通过控制投资组合中成份股对标的指数权重的偏离,控制跟踪误差,从而达成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

(2)指数增强策略

本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精选个股增强并优化指数组合管理和风险控制,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

长期增值。

1)成份股权重构成优化策略。本基金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跟踪偏离度的前提下,进行宏微观经济研究,深入分析成份股的估值水平、公司业绩增长情况、资产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及股票市场交易情况等,在考虑交易成本、流动性、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后,对组合进行动态优化,以达到指数增强的投资目标。

2)非成份股优选增强策略。本基金将依托公司投研团队的研究成果,综合多因子选股模型等数量化投资技术和深入调查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自下而上精选部分成份股以外的股票作为增强股票库,力争在最佳时机选择增强股票库中估值合理、基本面优良且具有持续成长潜力的股票进行适度的优化配置,以获取超额收益。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降低跟踪误差。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财政货币政策变化的研究分析,以定量辅助手段预测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利率期限结构的变化,综合运用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等多种投资策略进行个券选择。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严格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股指期货的投资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六)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

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七)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通交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一)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

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反映主要消费行业的红利水平。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

其中,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若变更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在指定媒介上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二)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收益率*95 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如本基金标的指数变化,则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标的指数将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的变更程序执行。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及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上市费用和年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并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次月初前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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