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5-08
2024年5月7日消息,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被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罚款1万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车船号:绿皖MD06773)。
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构成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规行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蚌埠市交通运输局责令其改正,并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此,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