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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地方政府债券公告:陕西省2019年公立医院建设专项债券

发布日期:2019/10/11 16:31:58 浏览:3717

4,133.5411,097.89

说明:

1、按照医院在存续期内预期收入和预期支出测算,延安市中医医院在存续期间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净现金流。按照预计条件的资金测算平衡结果,

项目存续期内可达到的偿债资金覆盖率为1.43倍,还本付息资金有充分保障。

2、期初现金2,426.66万元使用医院2019年期初货币资金(2019年期初货币资金共计3,084.41万元)。

3.3支付债券利息8,100.00810.00810.00810.003.5支付其他融资利息----

四期初现金--15,311.7219,611.3824,133.54

2019年陕西省公立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

13(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在债券本息到期前,提前将偿还债券本息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归集,并按照省财政厅规

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归集的还款资金缴入同级国库用于债券还本付息,确保还款资金的及时。

足额支付。

债券存续期间,项目单位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项目资本金比例,以确保专项债券按

时还本付息。

在本项目存续期内,如出现收入较大增长,可能发生提前偿还本金的情况。本项目如提

前偿还本金,按照专项债券管理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四、项目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一)影响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结果的风险因素

1.收入变动风险

收入变动风险是指医院完成年度预测收入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本项目收入变动风险

主要是医院就诊患者减少、收费政策变化等带来的医院医疗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少,影响医院

年度收入规模,偿债能力减弱。

2.支出变动风险

支出变动风险是指医院年度实际支出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本项目支出变动风险主要

是医院出现支出规模扩张过快,医院校年度资金结余较预测大幅减少等,影响还本付息。

3.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因素的不确定性对公共配套建筑的建设过程和经营造成的影响,

以及对其他建筑物产生的直接破坏,从而对经营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自然风险因素主要包

括火灾风险、洪水风险等。

4.利率波动风险

在本专项债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等因素会

引起债务资本市场利率的波动,市场利率波动将会对本项目的财务成本产生影响,进而影响

项目综合投资收益的平衡。

2019年陕西省公立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

14(二)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按照债券发行期限和额度,在医院年度预算中编列债券还本付息准备金专项预算,逐

年提取还本付息资金,减少年度收入不确定性对债券兑付造成的影响。

2.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坚决压缩不合理支出,减少资金的浪费,保证还本付息资金。在

项目存续期间,将项目的还本付息资金纳入项目综合预算管理,列为优先支付专项预算项目,

以确保按时支付本息。

3.为控制项目融资平衡风险,医院需合理安排债券发行金额和债券期限,按照医院资金

获取能力做好债券的期限配比、还款计划和资金准备。

4.加强医院资金的绩效管理,充分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用资金使用效率的收

益对冲利率波动损失。

五、债券发行方案

(一)发行依据

1.发行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

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

债务的方式筹措。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第四条规定,省、自治区。

直辖市政府为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财政部门负责。省政府依法承担专项

债券的发行、管理及还本付息责任。

2.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第十条规定,财政部在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委员会批准的专项债务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

统筹考虑国家调控政策、各地区公益性项目建设需求等,提出分地区专项债务限额及当年新

增专项债务限额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省级财政部门。

2019年陕西省公立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

《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

预〔2017〕89号)规定,各地试点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规模,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专项债

务限额内统筹安排,包括当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上年末专项债务余额低于限额的部分。

3.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

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第三条规定,专项债务收

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执行。

4.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

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

见》(国发

2014〔43号〕)第四(二)点“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规定,各级政府

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

通知》(国办函〔2016〕88号)第

7.1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

定当地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2016年陕西省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

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陕财办〔2016〕172号)文件,建立陕西省政府债务应

急处置机制,提前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二)发行计划

延安市中医医院新区医院五年设备及信息化购置项目

2019年申请发行专项债券

1.80

亿元,发行期限为

10年期。专项债券融资成本按

4.5估算。债券发行计划见表

5-1。

5-1债券发行计划表

单位:万元

发行年份发行额度发行期限

2019年18,000.0010年期

15

2019年陕西省公立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

16(三)发行场所

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四)品种和数量

延安市中医医院新区医院五年设备及信息化购置项目专项债券计划2019年发10年期记

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债券发行总额1.80亿元,发行面值100元。

(五)时间安排

按照省财政厅确定的时间发行。

(六)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市交易。

(七)兑付安排

利息按每半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

(八)发行费用

2019年债券发行手续费为发行金额的1‰,发行涉及的登记服务费、评级机构、律师事

务所等费用从延安市中医医院自有经费中安排支付。

(九)招投标

1.招标方式

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各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2.标位限定

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50个标位,无需连续投标。以后年度视情况进行

调整。

3.参与机构

陕西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机构”)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系统

2019年陕西省公立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

17

陕西省财政厅借用相关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

(十)分销

本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进行分销,可于招投标结束后(一般为

招投标后一日)进行分销,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承销机构间不得分销。

(十一)发行款缴纳

承销机构于发行日第二日前,按照承销额度及缴款通知书上确定金额将发行款通过大额

实时支付系统缴入陕西省国库。缴款日期以陕西省国库收到款项为准。承销机构未按时缴付

发行款的,按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陕西省国库。

六、信息披露计划

按照《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

(财预〔2017〕89号)规定,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地方政府应当及时披露专项债券及其项

目信息。财政部门应当在门户网站等及时披露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概况、项目预期收益和融

资平衡方案、专项债券规模和期限、发行计划安排、还本付息等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

单位应当及时披露项目进度、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按此规定,本次专项债券信息

披露文件通过陕西省财政厅官方网站(http://czt.shaanxi.gov。cn/)及中国债券信息网-

中央结算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bond。com。cn/)详细披露,披露时间及文件内容

具体如下:

(一)每期债券发行日五个工作日之前披露

基本信息、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

(二)每期债券发行结束当日披露

发行结果公告。

2019年陕西省公立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

18(三)每期债券每个付息日五个工作日之前披露

付息公告。

(四)每期债券兑付日五个工作日之前披露

还本付息公告。

(五)每期债券存续期内定期披露内容

1.最近年度及最新季度经济、财政及债务情况说明。

2.建设项目施工/医院运营最新情况说明。

3.“陕西省公立医院建设专项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六)每期债券存续期内随时披露内容

可能影响到“陕西省公立医院建设专项债券”按期足额兑付的重大事项随时披露。

2019年陕西省公立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

附件:延安市中医医院设备购置计划明细表

延安市中医医院设备购置计划明细表(2019年)

序号申报科室设备名称单位数量

单价(万

元)

总价(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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