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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组建延安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院专家智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5 16:29:38 浏览:26

来源时间为:2023-11-27

各县(市、区)文旅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大院校:

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延安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和建设中的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作用,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建延安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院专家智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以延安市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文化和旅游产业工作的专家为重点;积极面向全国征集文化和旅游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二)从事文化和旅游产业相关的学术研究、规划编制、教学管理的专家学者;具有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国际国内旅行社等行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从事艺术、非遗、文物、公共文化、科技、新媒体、知识产权、产业经济、投融资、信息网络、法律、财务、审计、金融、项目咨询等各种专业技术类专家学者。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作风务实,无不良个人记录。

(二)熟悉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等基本情况和发展动态,在文化和旅游相关领域内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研究能力,或者长期从事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两院院士和全国知名专家不限)。

三、工作范围

(一)参与文化和旅游产业战略规划、实施计划、重大课题的研究,提供咨询和评议意见。

(二)参与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技术、安全、法规和标准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内容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与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建设方案的评审,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论证和进展评估。

(四)参与文化和旅游产业相关研讨会、报告会、技术讲座等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发展论坛、业务咨询等活动。

(五)参与文化和旅游产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课题论文的调研和编撰,并参与对相关规划、政策实施情况或成果进行综合评估。

(六)参与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旅游度假区、宾馆饭店、非标准住宿、精品民宿、乡村旅游重点镇(重点村)等旅游业态的规划编制、建设指导、等级评定、年度性复核(考核)等技术工作。

(七)完成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申报方式

在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的管理和监督下,由延安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院开展专家智库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专家征集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可推荐本单位或本系统(包括上级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有意向申报的专家,可登陆延安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院网站(www。yactii。cn),进行注册登录,按照提示在线填写信息,下载《延安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院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完整填写、单位签字、扫描上传,完成后确认提交。

五、申报时间

专家征集工作长期进行,符合条件的专家可随时申报。

六、有关要求

1.专家智库的组建、专家征集及成立后的管理工作,必须在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的管理和监督下进行。

2.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完善专家管理细则,明确专家权利和义务,健全纠纷调解化解机制,保证专家入库后的权益得到保障,专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诉。

3.根据任务性质不同,制定明确的专家报酬制度,除公益性活动外,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专家报酬,不得无故拖欠。

4.专家征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延安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院专家智库入库信息登记表;

2.专家入库承诺书。

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3日

(专家服务热线:400-0911-00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延安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院专家智库入库信息登记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党派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从事专业

职称/职务

办公电话

微信号

手机

E-mail

是否人大、政协代表

工作单位

所在部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简历

参加社会团体及任职(包括学会、协会等)

担任职务

推荐意见

推荐人(签字、盖章)

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注意事项:1.此表请逐项认真填写,以便建立完整数据库;2.随表附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

注明姓名;3.此表复印有效,请提供电子文档及打印件一份。

附件2:

专家入库承诺书

我自愿加入延安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院专家智库,接受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延安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院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任务。

承诺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廉洁的履行专家职责;

2.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委托的工作,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并对本人提出的相关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不收受专家报酬以外的其它费用;

4.遵守专家工作回避制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动申请回避:

(1)本人为委托前期策划或咨询的所属单位的人员;

(2)本人为委托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人员;

(3)本人为委托工作单位的退休人员,或者为前期策划或咨询单位的退休人员,并且退休时间不满2年;

(4)与委托工作业主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

(5)可能影响委托工作开展公正性的其它情形。

5.在履职中,凡是具有下列行为,接受相关部门处理并退出专家库: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家资格;

无正当理由,接受委托工作邀请但没有参加委托工作或中途无正当理由退出委托工作2次的,或在一年内确认参加委托工作后因故取消,累计超过5次的;

(2)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履职有两次以上信誉不良记录的;

(3)明知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而不主动申请回避的;

(4)利用专家身份和影响力,为有利益关系者通过委托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的;

(5)为个人私利和不正当目的,提出与事实不符、违反科学的结论、意见,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6)索取或者收受委托工作单位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礼金或其他好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7)泄露在委托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

特此承诺!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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