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9-01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坪桥镇高家湾村冰草峪苹果示范园及果苗繁育基地生产道路硬化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延安市安塞区乡村振兴局行政区域安塞县公告时间2024年09月01日17:4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新城区上城新世纪东区1号楼919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新城区上城新世纪东区1号楼919室预算金额¥70.6715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村对项目联系电话0911-8881278采购单位延安市安塞区乡村振兴局采购单位地址延安市安塞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49113292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敬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城区上城新世纪东区1号楼919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881278
项目概况
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坪桥镇高家湾村冰草峪苹果示范园及果苗繁育基地生产道路硬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延安市新城区上城新世纪东区1号楼9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JC-ZC-2024-035
项目名称: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坪桥镇高家湾村冰草峪苹果示范园及果苗繁育基地生产道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6,71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坪桥镇高家湾村冰草峪苹果示范园及果苗繁育基地生产道路硬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6,71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6,715.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砖石工程坪桥镇高家湾村冰草峪苹果示范园及果苗繁育基地生产道路硬化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706,715.00706,715.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坪桥镇高家湾村冰草峪苹果示范园及果苗繁育基地生产道路硬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坪桥镇高家湾村冰草峪苹果示范园及果苗繁育基地生产道路硬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3.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3.7供应商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企业库”可查询,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8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延安市新城区上城新世纪东区1号楼91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新城区上城新世纪东区1号楼919室
五、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新城区上城新世纪东区1号楼919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要求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