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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8/17 10:18:44 浏览:182

络,因地制宜地利用广播、高音喇叭等方式,及时向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督促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协助气象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24)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向社会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新闻报道、科普宣传工作。

(25)国网陕西电力有限公司延安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负责保障救灾抢险用电;负责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

(26)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负责配合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基于通讯大数据精准靶向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工作;做好气象监测网络的数据传输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提供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通信资源。组织协调及时排除通信设施故障,确保通讯畅通。

(27)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延安车务段:负责保障因灾受阻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尽快抢通水毁铁路;保障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设备的紧急铁路运输。

(28)西部机场集团延安机场有限公司:负责做好机场民航安全保障;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权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协调保障人工影响天气飞行计划及作业计划的落实。

2.5地方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以下称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6应急责任人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并定期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责任人及其相关信息,责任人有变动及时更新补报。应急责任人要及时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组织调动本部门(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灾情,共同开展灾后调查,接受相关培训等。

各级政府应建立相应的应急责任人制度,对于所辖的街道、乡镇及社区、行政村的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网格员等施行统筹管理,实现多员合一、共建共享,共同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本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气象预警信息传播、气象应急处置、气象灾害调查上报、气象科普宣传等工作。

3.应急准备

3.1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市气象局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掌握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气象灾害基础数据库,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3.2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整治

气象、水务、工信、教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健、住建、应急管理、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电力、通信、铁路、民航等行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做好行业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检查督查,对排查出来的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

3.3制订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参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中的防御指引,结合当地情况,制定防御具体措施,主动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针对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预警信息,建立不同级别的风险指标体系,制订本部门的防御措施,明确应急预案的启动标准,指导行业做好防范工作。

4.监测预报预警

4.l监测预报预警

4.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系统、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服务系统及技术装备保障系统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快天气雷达系统、水文监测预报系统、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优化气象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各级气象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4.1.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

信息共享内容包括: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1.3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建立以村(社区)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组织气象灾害普查,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4.2预警信息发布

4.2.1发布制度

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4.2.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对措施建议和发布机关等。

4.2.3发布途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气象、应急管理、广电、工信等部门以及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公共媒体、卫星专用广播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移动通信群发系统、电视频道、辖区内各类新媒体、融媒体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大喇叭、微博、微信、抖音、手机客户端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学校、机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等应采取上门通知、点对点告知等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应知尽知。

应急管理、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林业、教育、住建等部门在接收到当地气象部门权威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第一时间通过部门内部或分管领域行业内部的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工作群、微博、微信、APP、短视频等途径快速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气象部门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要及时通知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告。

4.3预警准备

市气象局制作气象灾害信息,及时通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及时启动部门应急响应或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报告气象灾害信息,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气象灾害信息,可越级直接报告市政府。市气象局负责会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突发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收集各单位预警信息需求。

5.2会商研判

当市气象局预报将出现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对我市有明显不利影响,或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已经影响我市并将持续发生时,市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专家组召开气象灾害防御会商会,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影响和防范应对主要措施,为市指挥部开展防范应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5.3响应启动

当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气象灾害时,市气象局要组织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指挥部要根据预警信息种类、级别和影响程度等组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防范应对工作。当发布蓝色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组织气象部门开展加密会商;当发布黄色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组织全市气象部门启动加密监测,提高预报预警频次;当发布橙色及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立即开展面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的点对点叫应。

有关部门、单位和机构负责根据不同种类气象灾害和不同预警级别建立相关次生、衍生灾害风险指标,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做好防范准备和应对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预警等级、影响程度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启动标准等,适时启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暴雨、连阴雨,适用于防汛应急预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暴雨、暴雪、冰冻、低温、寒潮、大雾、沙尘暴等,适用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城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高温、大风、雷电、干旱等,适用于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干旱、高温等,适用于抗旱应急预案。

——暴雨、干旱、高温、低温、暴雪、冰冻、寒潮、连阴雨、冰雹、大风等,适用于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高温、低温、寒潮、沙尘暴、霾等,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沙尘暴、霾等,适用于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

——雷电、大风、大雾、高温、沙尘暴等,适用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出现冰雹灾害天气时,气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人工防雹作业;造成严重灾害时,适用于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适用于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应急预案。

6.预警联动防范

气象灾害种类多,影响面广,大多伴随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根据气象预警联动防范是有效应对气象灾害的关键。各专项应急预案应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确定次生或衍生灾害应急响应措施和响应方式。

灾害性天气来临或发生时,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发布频次,根据服务需要,启动部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避险转移、及时救助受灾群众。

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根据不同气象灾害组织做好分类防范。

6.1分类防范

6.1.1暴雨

根据部门职责和暴雨预警信息,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防汛、突发地质灾害、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

根据预警防御指南或提示,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必要时果断采取停课措施;适时调整上学放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学生在暴雨时段上学、放学。

公安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提示车辆安全行驶。

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防范工作。

城管部门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水务部门组织开展洪水预报预警工作,实施洪水调度,提供防洪抢险技术支撑。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紧急预防暴雨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地下空间管理或运营部门应根据暴雨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安全管控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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