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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出台

发布日期:2016/4/16 1:21:32 浏览:685

在网络宣传方面。依托延安文明网,开设“同创文明延安,共建幸福家园”专题页面,制作发布文明城市创建专页或新闻链接,宣传各种行为规范、文明用语、文明礼仪等相关知识;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网络宣传员队伍,建好网络宣传员信息库、qq群、基本信息登记,不断加大培训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利用文明延安微信、微博以及手机app终端,每日做好更新推送,各创文责任单位都要关注文明延安微信、微博,每天及时推送文明延安微信、微博内容。

据了解,市创文办将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督查考核,定期通报情况,对宣传工作搞得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考核加分;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本报讯(记者董新银)4月9日,记者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把创建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人心,营造万众一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近日,我市出台了《延安市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在媒体宣传方面。《延安日报》创文专刊和延安电视台《文明延安》专题栏目,按照一月一主题,一周一活动,集中力量宣传报道创文工作,并对文明城市创建的动态新闻、典型新闻,进行系列报道;专题报道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诚信建设、“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等热难点问题;报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文明礼仪知识;报道道德模范、延安好人、文明好少年、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事迹,并邀请每月上榜的“陕西好人”走进直播室,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报道城市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报道“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全市“诚信行业”建设、“文明餐桌行动”、“陕西

好人”推荐评选、“四抓四带四促”、“我们的节日”等重点活动;对城市建设、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民教育、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在《延安日报》创文专刊、延安电视台《文明延安》专题栏目开设“曝光台”、“不文明行为大搜索”、“不文明行为分类排行”等栏(节)目,公布热线电话,对城市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进行曝光。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设立“身边陋习大追辑”、“夜市乱象图”等专题专栏专版进行集中曝光;组织“不文明行为大家谈”征文报道,“不文明行为漫画展示”等活动,以刊播系列言论、评论、述评等多种形式深入引导。同时,组织“我的责任我担当”追踪报道,深刻剖析不文明现象的管理原因,追寻责任部门,督促整改。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典型示范作用,推出一批“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开展“寻找最美人物”活动,组织道德模范图片展、播放电视专题片,以讲

故事、讲道理、寓教于乐的形式,在《延安日报》创文专刊、延安广播电视台《文明延安》专栏中给予宣传报道,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热潮。

在社会宣传方面。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负责在全市主要交通干道、主要街道、公交站点、设置文明城市创建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数量要占广告总数的30以上;市教育局、宝塔区负责各中小学校校园宣传;市旅游局负责全市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服务场所宣传;市商务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宣传;市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工商个体户门头店招宣传;市卫计委负责全市各大医院宣传;市银监局负责全市各金融单位宣传;市文广局、体育局负责剧院、赛场宣传;市城管局负责广场、公园(游园)、市政公用设施宣传;市住建局、宝塔区负责建筑工地围挡宣传;市交通运输局、延安机场、火车站负责交通工具、汽车站、机场、火车站宣传;市创文指挥部成员单位、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要各制作1块公益广告牌和1个宣传橱窗或宣传栏。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出台》相关参考资料:
文明创建宣传新闻、青年文明号创建方案、文明创建、长沙 文明创建、文明县城创建迎来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 文明创建、创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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