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31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2023年第三十三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延安市宝塔区金梦草美容院(高婷)未依照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延安市宝塔区绘美养生馆未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延市市监处罚〔2023〕68号
未依照规定
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延安市宝塔区金梦草美容院(高婷)
92610602MAB39DNA2Q
高婷
未依照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警告,罚款。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
自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7日
2
延市市监处罚〔2023〕70号
延安市宝塔区绘美养生馆未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延安市宝塔区绘美养生馆
92610602MAB395XE7A
石慧慧
未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罚
自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