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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

发布日期:2022/5/6 21:24:13 浏览:1024

系建设等,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示范样板。

第二节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

规划期间,全市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44400.00公顷,主要分布在富县、安塞区及洛川县等。

为满足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需要,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多种措施并举,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任务有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综合生产能力、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制创新等。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一)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集成使用项目资金。集成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水利项目、粮食丰产示范、特色产业发展等各类项目资金,集中打捆使用,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通过生态有机农业、设施农业和产业高端发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集中连片、配套实施、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标准,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耕地多功能布局,有效引导耕地集中连片。

(二)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制创新

一是积极开展社会融资。探索农村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方式,引导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整合项目资源,共同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以土地、资金入股的实体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

第三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一、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安排

规划期间,全市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4150公顷,补充耕地1836.67公顷,主要分布在吴起县、延长县及宝塔区等。

针对农村地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土地整治,按照与自然、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加强散乱、废弃和闲置未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政策支撑,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任务

(一)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逐步推行分散农村居民点的适度集中归并,适时拆除空心村,稳妥撤并自然村,重点建设中心村和集镇,形成等级职能结构有序、空间布局合理的居民点体系,达到以集中居住为目标,以集约利用为原则,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的目标。对于经济发达,社会基础良好,有一定基础服务设施,群众整治意愿较高的中心村优先进行整治,适度引导农村居民点集中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点的集约利用水平。加强人居环境较差的村庄整理力度,创造条件推动农村居民点的整体外迁和适度归并,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二)完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机制

建立农民宅基地退出机制,制定宅基地自愿腾退安置补偿办法和生活保障措施,鼓励入城农民和城郊结合部农民自愿腾退宅基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集中建设上千亩的高标准农田保护示范区,示范区内的零星企业和散落村庄纳入中长期土地整理计划,有计划地安排搬迁并复垦成耕地。

(三)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増减挂钩

严格控制挂钩范围和规模,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制定科学合理的挂钩规划实施方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转移相协调首先,项目区要优先考虑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的拆迁复垦。其次,增减挂钩实施项目区,要充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合理补偿与安置搬迁农户,增加农民就业和收入渠道,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再次,土地收益应主要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

第四节土地复垦

一、土地复垦安排

规划期间,全市安排土地复垦550公顷,补充耕地230公顷,主要分布在吴起县、黄陵县及延长县等。

针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和各种污染,以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利用和经营,增加耕地和其他农用地。土地复垦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推进损毁土地复垦、加强建设损毁和废弃土地复垦、加快复垦灾害损毁土地等。

二、土地复垦任务

(一)积极推进损毁土地复垦

在调查评价毁损土地复垦潜力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土地损毁前的特征和损毁类型、程度和复垦的可行性等因素,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分类确定不同类型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式、目标和要求,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恢复利用,统一规划,确定复垦的重点区域,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加大政府对土地复垦的资金投入。

(二)加强建设损毁和废弃土地复垦

对于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大型蓄水引水工程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损毁土地和采矿、挖沙、取土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按照规定履行复垦义务,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制。历史遗留废弃砖瓦窑厂、村庄搬迁废弃地和工矿废弃地及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并按照“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复垦。加强采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推进矿山生态恢复与环境治理。结合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水利和交通沿线废弃地。推广先进的土地复垦工程和生物技术,恢复土地的生产生态功能。

(三)加快复垦灾害损毁土地

根据自然灾害损毁土地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复垦灾毁土地,减少因自然灾害损毁而流失的土地数量。对灾害损毁程度较轻的土地鼓励受灾农户和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对灾毁程度较重的土地,制定灾毁土地复垦规划,按项目进行复垦。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结合生态农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对地处偏远、地质环境较差的灾毁土地,因地制宜实施复垦。

第五节宜耕未利用地开发

一、宜耕未利用地开发安排

规划期间,全市安排宜耕未利用地开发2500公顷,补充耕地1730公顷,主要分布在宜川县、黄陵县及宝塔区等。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未利用地资源开发利用。宜耕未利用地开发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合理选择宜耕未利用地开发区域、合理利用宜耕未利用地资源、协调土地开发与环境保护。宜耕未利用地开发的任务有合理选择宜耕未利用地开发区域、合理利用宜耕未利用地开发区域、协调宜耕土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

二、宜耕未利用地开发任务

(一)合理选择宜耕未利用地开发区域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避开生态脆弱区、生态退耕区和水土流失区等,通过开展宜耕未利用地资源适宜性评价,合理选择宜耕未利用地开发最优区域,充分挖掘宜耕未利用地开发潜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全面提高耕地质量。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建设。

(二)合理利用宜耕未利用地开发区域

在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本着“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实施未利用地的综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类型特征,因地制宜确定土地开发的程度和利用方向。

(三)协调宜耕土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适度开发宜耕土地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土地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形地貌特点及土地自然属性特征,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整治和防范措施,重点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通过科学、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实现由单纯治理到防治结合、由局部单项治理到区域综合治理、由单纯防护治理到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区域水资源时空分配的不均衡,造成延安市资源性缺水与工程性缺水的问题并存。为全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优化流域水土资源配置,夯实农业可持续发展基础,必须加强配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重点加强水库、主干灌排工程、拦洪坝、淤地坝、主干交通基础设施、高压变配电工程以及田间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第七章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与重点项目

第一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为引导全市土地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合理组织和科学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条件相似性、土地利用结构类似性、土地开发利用方向一致性等原则,实施差别化土地整治;同时为集中有限资金,形成土地综合整治的规模效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先划定整治潜力较大、基础设施较完善、整理开发难度较小的区域作为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全市划定黄河沿岸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白于山土地复垦重点区域、洛河流域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延河中上游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重点区域4个区域,区域总面积1987134.22公顷,土地整治规模49902.49公顷,补充耕地潜力4311.83公顷。

一、黄河沿岸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一)区域概况

该区域包括市域中东部黄河两岸,涉及宝塔区姚店镇、甘谷驿镇等4个乡(镇),延川县关庄镇、马家河乡、文安驿镇等9个乡(镇),延长县安河镇、郭旗乡、黑家堡镇、交口镇、罗子山乡、七里村镇、张家滩镇等12个乡镇,宜川县交里乡、英旺乡、云岩镇3个乡镇,区域内为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耕地比较集中连片,农业发展较好。

(二)整治任务

该区域土地整治以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宜耕未利用地开发综合整治为重点。规划期间,区域整治规模19471.20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1547.31公顷。占全市整治规模的25.26,占补充耕地总量的25.29

区域中农用地整理规模16803.44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526.58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1351.64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120.52公顷;土地复垦规模204.46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171.49公顷;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规模1111.66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728.71公顷。

二、白于山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一)区域概况

该区主要包括安塞区化子坪镇、镰刀湾乡2个乡(镇),吴起县白豹镇、庙沟乡、铁边城镇、王洼子乡等8个乡镇,志丹县保安镇、顺宁镇、杏河镇、纸坊乡等10个乡(镇),整体布局呈“U”型。区域内采矿用地较多,因采矿损毁的土地较多。

(二)整治任务

该区域土地整治以土地复垦为重点。全区土地整治中复垦规模171.28公顷,可补充耕地133.11公顷。复垦面积占全市土地复垦规模的20.93,该区域复垦新增耕地面积占全市复垦新增耕地面积的20.39。

三、洛河流域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一)区域概况

该区域主要包括富县和黄陵县大部分乡镇、洛川县西部,涉及富县北道德乡、茶坊镇、富城镇、交道镇等10个乡(镇),黄陵县阿党镇、店头镇、桥山镇、田庄镇等8个乡(镇),洛川县凤栖镇、槐柏镇、老庙镇、石头镇、交口河镇、土基镇、永乡镇。区域内主要为渭北黄土旱塬区,耕地主要沿洛河流域河谷地带分布,受地形条件限制,耕地较为破碎,基础设施不完善,耕地整理质量有待提高。

(二)整治任务

该区域土地整治以农用地整理为重点。规划期间,全区农用地整理规模10754.14公顷,可补充耕地284.70公顷。农用地整理占全市农用地整理规模的16.48,该区域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占全市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15.18。

四、延河中上游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重点区域

(一)区域概况

该区主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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