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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

发布日期:2022/5/6 21:24:13 浏览:1026

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占比高

根据2015年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38626.3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9.59,人均居民点用地264平方米,远高于人均140平方米的全国标准上限。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

延安市地处黄土高原腹部,黄土覆盖广厚,沟壑密布,干流深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全市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域包括宝塔区、子长、延长、延川、甘泉、安塞、志丹、吴起等区县。由于黄土本身疏松易蚀而且全市植被覆盖率低,加之雨季集中多暴雨,重力侵蚀与暴雨洪流交互作用,全市的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年均土壤侵蚀模数900吨/平方公里,年入黄河泥沙2.58亿吨。水土流失严重影响了黄河下游地区生态、经济的持续发展,同时表土的流失使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能力大大降低,导致耕地生态环境脆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低。

(二)耕地质量不高

根据延安市各县(区)2015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全市耕地总体质量不高,耕地质量等别(国家利用等)主要分布于12等-14等之间,占全市耕地面积的91.84,其中12等地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7.54,13等地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0.73,14等地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3.57。全市质量最高的9等地仅占全市耕地面积的0.02。

(三)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农村居民点用地零星分散、规模偏大,城镇用地规模偏小、用地粗放。2010-2015年延安市建设用地增长10.34,但同时也存在土地低效利用问题。一是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远远超出国家相关标准;二是在城镇用地中对于旧城区用地潜力的挖掘不够,导致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

(四)宜耕未利用地面积不足,占补平衡落实难度逐年加大

全市其他土地比重较小,仅有少量的其他草地、滩涂、沼泽地和裸地,宜耕后备资源匮乏。且受地形地貌条件的限制,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止水土流失等需要,开发利用的难度加大。此外,土地复垦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成本逐渐提高,占补平衡难度越来越大。

第三节“十二五”期间规划实施情况

一、规划实施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实施完成土地整治项目725个,土地整治总规模15105.21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3736.67公顷,完成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的7.47;补充耕地面积5681.74公顷,超出目标的81.46。

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用地整理

2011-2015年,全市完成农用地整理项目15个,整理规模3306.06公顷,补充耕地面积155.29公顷,完成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目标的5.06。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1-2015年,全市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4个,建设规模3736.67公顷,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的7.47。

(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2011-2015年,全市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25个,整理规模516.82公顷,补充耕地面积395.37公顷,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目标的39.54。

(四)土地复垦

2011-2015年,全市完成土地复垦项目21个,复垦规模108.92公顷,补充耕地面积89.86公顷,完成土地复垦补充耕地目标的9.93。

(五)宜耕未利用地开发

2011-2015年,全市完成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项目611个,开发规模6908.12公顷,补充耕地面积4871.16公顷,超出目标2871.16公顷。

(六)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011-2015年,全市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9个,整治规模483.63公顷,补充耕地170.06公顷。

二、“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工作成效

(一)经济效益

通过土地整治,延安市增加了5681.74公顷耕地面积,年均增产粮食3.74万吨,直接产生的年均农业经济收益为6015万元。通过现行规划的实施,有效整合劳动力资源,随着村庄向城镇集中,农民向城镇集居,农民从单一的农耕收入拓展为保障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的多收入组合,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显著增加,到2015年,全市农民纯收入10775元,比2010年的6565元增加了4210元。

(二)社会效益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引导农业集约经营,农业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壮大林果、草畜、棚栽三大产业,加快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逐步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

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逐步归并农村建设用地,优化了城乡用地结构,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改善了农村散、乱、差的面貌。

通过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维护了农民权益,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在做好地籍调查和权属管理前提下,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引导农村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实施配套,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土地整治已成为深受广大农民欢迎的“惠民工程”,成为全市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同时也累积了宝贵的土地综合整治经验,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经验基础。

(三)生态效益

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等综合整治,优化了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综合运用工程、生物措施以及引导耕作方式转变等,控制了局部地区的土地退化。通过土地复垦,加快了生态功能恢复,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通过推动农民住宅向中心村集中、农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减少了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降低了农业污染程度。不仅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田的抗灾能力,彻底根治涝害,确保农田旱涝保收,更加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了区域人文和自然景观。

三、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

(一)补充耕地重数量、轻质量

以往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期间,全市土地整治工作重点以新增耕地面积为主,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和保护耕地生产能力方面工作力度不够,本轮规划应建立“提等级、优布局”的耕地资源保护理念,实现耕地由数量保护到数量、质量并重保护的转变。

(二)耕地保护难度大,后备资源不足

结合陕北自然条件及地域基本情况,延安市耕地集中连片程度较差、山区偏多,存在大量25°以上坡耕地及不适宜耕种的现状耕地。而且有大量宜耕未利用地资源处于土壤和农业基础条件较差的生态脆弱区,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耕地保护难度大、投入多、效益低。此外,受自然条件限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难度较大,单位面积投资多,开发利用成本高,补充耕地潜力有限。

(三)缺乏有效的补充耕地质量评估机制

全市通过土地整治,增加了一定规模的耕地面积,但对于新增耕地质量的认定、实现“补充耕地与建设占用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当”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

第四节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为土地整治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发展保障能力;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建设美好家园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指导思想将被进一步贯彻落实,提出将陕甘宁革命老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现代旱作农业示范区,延安市作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区的重要区域需要开展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大力开展退耕还林、淤地坝建设、小流域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整治。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土地整治提供了良好契机

近年来,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中央和地方集中投入大量涉农资金支持农村建设,以改变农村面貌、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调整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土地整治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也为土地整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三)开放发展的理念为土地整治提供了新的思路

我国现代土地整治的发展历程是不断学习国外经验并且结合中国实际进行探索的过程,着国际合作交流的持续增加,特别是我国土地整治工作的广泛开展,国际同行对土地整治“中国经验”的兴趣也在与日俱增。在与一些国家和机构进行大量合作与交流的同时,跟踪关注国外土地整治方面的进展和动态,学习借鉴他们的先进理念和成熟技术,加大对国内土地整治理论方法与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为我们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开阔了视野、提供了借鉴,并且帮助我们提升了水平、增强了能力。

二、面临的挑战

(一)耕地保护任务重

2015年全市耕地面积370365.25公顷。随着全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对农用地保护,尤其是耕地保护的压力将继续加大,全市耕地保护形势非常严峻。规划期内,一方面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土地整治的力度,确保耕地保护任务的落实。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难度大

延安市早期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是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以废弃工矿、废弃宅基地以及部分拆迁成本较低的农村居民点用地等为主。随着建设用地整治的推进,容易整治复垦的建设用地日益减少,全市将面临拆迁难度越来越大,拆迁成本越来越高的问题,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将面临严峻挑战。

(三)对生态环境易造成负面影响

延安市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沟壑纵横,地块规模小、细碎化明显,生态环境脆弱。各类土地整治活动特别是“治沟造地”工程极易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黄土地区局部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的变化会使降雨利用率、地表径流量发生改变,导致地表水系网络结构和地表水径流模式的改变,原地貌植被所具有的水土保持功能迅速降低或丧失,并为水土流失的发生提供了松散堆积物,水土流失强度增大,可能产生大量的水土流失,也容易造成边坡土体坍塌、滑塌、崩塌等次生灾害。

(四)与相关规划衔接不到位,实施效果不明显

由于与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与协调不够充分,导致相关规划与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在规划布局、建设内容、规划期限、资金整合等方面不够协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整治综合控制作用的发挥;规划确定的目标比较单一,主要以实现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平衡为目的,片面追求耕地数量增加,对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改善、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等考虑较少,导致实施效果不明显。

第三章土地整治潜力

第一节农用地整理潜力

一、潜力来源

农用地整理潜力主要包括可补充耕地潜力和耕地质量提高潜力。补充耕地数量潜力主要来源是通过综合整治耕地及分布其间的道路、林网、沟渠、坟地、零星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或者通过土地平整、小田并大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潜力主要是通过改善农田水利等排灌设施,合理规划田间道路,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合理施肥、调整种植结构、改良土壤、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等措施来提高耕地的产出。

二、潜力数量及分布

根据对全市农用地整治潜力的调查和统计,到2020年可实现农用地整理规模70392.60公顷,可补充耕地1998.83公顷,新增耕地系数2.84。主要分布于北部黄土梁峁状丘陵区、南部石质低山丘陵区和南部黄土高原沟壑区,大体沿包西铁路走向分布,涉及子长县、宝塔区、富县、黄陵县等大部分区域。

三、潜力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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