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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殡葬管理和执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2/27 10:31:58 浏览:26

来源时间为:2023-11-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延安市殡葬管理和执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殡葬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定期、不定期分析全市殡葬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需部门协作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完成殡葬综合性重大任务;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殡葬领域其他需协调的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20个部门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总召集人:严晓慧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曹渊博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树德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刘东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贺冬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琪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惠琪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翟建军市卫健委党委副书记

王志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李玉军市民宗局副局长

白龙龙市财政局副局长

白延亮市人社局副局长

马生虎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吕国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万锋市住建局副局长

封洪涛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

延永宏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高言梅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刘刚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陈胜军市文旅局二级调研员

王剑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王思柏市林业局三级调研员

黑春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任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后进行调整。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设一名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倡导党员干部文明节俭殡葬。

市委宣传部: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

市委文明办:扎实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市发改委: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市卫健委: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出租、承包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行为。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殡葬服务类企业相关审批工作。

市民宗局: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

市公安局:加强对本系统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管理,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对接市民政局,实现全市死亡人口数量和遗体火化数量信息共享,从中发现死亡人员未销户口线索,及时调查核对、注销户口。

市民政局:牵头做好殡葬法规政策制定、殡葬服务保障、殡葬管理、殡葬设施审批监管、惠民殡葬政策、丧葬礼俗改革,倡导绿色节地生态安葬等工作。加强殡葬服务机构业务培训和行业监管工作。及时将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交转办相关执法部门查处。

市财政局:按规定落实殡葬事业发展相关经费。

市人社局:落实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发放政策,会同有关单位落实殡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行业津贴制度。

市自然资源局:指导各县(市、区)将殡葬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规划建设殡葬设施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殡葬设施设备废气排放。

市住建局:依法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占用耕地修坟建墓等违法行为。

市文旅局:配合相关部门纠正和查处旅游景区内违法建坟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殡葬行业乱收费、龚断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市城管局:依法查处城区范围内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殡仪活动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违规占道经营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等行为。

市林业局: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严厉查处毁林造墓、明火祭奠等违法行为。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殡葬行业案件。

四、工作运行

联席会议由牵头单位根据全市殡葬工作情况确定召开会议时间,也可由成员单位提议召开。在会议召开前,由牵头单位通知各成员单位,明确研究讨论的议题。会议议定事项经负责人审定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讨论后,报市委、市政府决定。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确需发文由牵头单位代章。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全市殡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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