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来源: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2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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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anan.gov。cn)下载浏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305室;
邮编:716000;
电话:0911-7099355;传真:0911-7099356;
电子邮箱:xxb213649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深化政务公开,加大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2399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4454条。编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季度报告4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季度通报3期,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8条,其他文件94条,政府领导信息707条,政府会议信息44条,规划计划信息22条,各类政策解读55条,政府工作报告信息1条,发布《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9期,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7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件,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37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32件。“市长信箱”共受理群众诉求1508件,及时应答率100,编发《市长信箱办理情况通报》12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2件,占比96.97;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件,占比3.03。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粮食安全、政府年报、工程项目等方面。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3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深化规章集中公开。为方便群众获取使用,按照中、省规章库和规范性文件库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建立了全市规章库和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收录全市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布、废止和修改情况及时更新,并设置了检索工具,提供电子文本下载,方便社会各界查找使用。二是规范做好专题维护。在市政府网站开设“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延安在行动”“延安市2022年两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专题”等专题专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启动了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智能问答等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开通了市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用全英文界面,多方位、多角度展示延安形象。管好用好“延安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并对部分功能进行了优化。为社会民众提供权威、及时、集中的信息服务。2022年“延安发布”双微共发布信息1593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考核检查。通过“周监测、月检查、季通报、半年评比、年终考核”的监管方式,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主管主办责任,对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二是开展绩效评估。印发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和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夯实责任,推动工作。围绕六大方面工作梳理124个评估点,科学构建考核指标体系,以评估促整改,以整改促提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集约化网站平台使用等方面内容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12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1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1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1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