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3-1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春以来,全市大范围持续干旱,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根据最新气象资料监测分析,这一天气趋势将持续至4月初。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农事用火、生产生活用火、祭扫用火明显增加,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紧急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历史数据来看,每年3月至4月是我市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占全年火灾总数80以上。今年3月份以来,全市共接到火警和卫星热点反馈报告信息65起,核实58起,均为人为用火引起,其中烧秸秆、烧地畔等农事用火占到81以上,整体呈多发频发态势。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二是着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信息平台,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和火灾警示教育,全面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扑火、避火常识。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祭祀、环保祭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是层层压实各方责任。各级林长都要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林业、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履行好各自责任,林草区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林区和片区分别划定防火责任区和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确保把每个森林火险区域、每个山头地块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四是全力抓好源头管控。防火戒严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落实防火巡护、日常检查等常态化管控手段,重点加强农事用火、祭扫用火、林草区施工生产用火和景区野外用火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最大限度避免发生人为火灾。积极组织力量对辖区森林草原防火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
五是全面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机制,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延报、误报等行为。认真做好防火力量和防火物资准备工作,加强战备值守,及时掌握本地防火动态,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开展扑救。
六是持续加强督导检查。近期,由市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组成的督查组,正在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理、日常检查等工作。同时,要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法律责任,对防火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