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1-1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1年11月12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6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号)。
据通告,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在延安市范围内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饮料(包装饮用水)共计1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问题
(一)在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凤栖街道办事处北街村府北街西段工行向东第8家洛川县羊莊胡同酸菜铜锅涮肉店抽检餐饮具(料碗),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27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在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北大街大禹广场三楼陕西大亮工贸有限公司抽检餐饮具(小料碗),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14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