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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发布日期:2023/3/20 18:17:55 浏览:218

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100,000/1.00=100,000.00份

利息折算份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50/1.00=50.00份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100,000.00 50.00=100,05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人账户登记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50.00份。

(3)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款。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3)投资人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 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可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5、认购的限额

(1)本基金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不设级差限制,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无法通过网上直销渠道认购的不受前述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与认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但需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上限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单一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以确保其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低于50,并于10个工作日内返还相应款项。

(5)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

三、开户与认购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开户。

2、尚无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在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

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已有的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后方可办理本基金的认购。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方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三)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各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1、在本基金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含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鹏华A加钱包APP、鹏华基金微信公众号),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2、认购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最后一个认购日的认购截止时间为16:30。

3、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上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鹏华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鹏华A加钱包APP、鹏华基金微信公众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鹏华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鹏华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五)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1、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直销中心向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投资人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认购手续,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无法通过网上直销渠道认购的不受前述限制。

2、认购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至16: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3、认购程序:

(1)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则不需重新办理。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办理基金账户卡时请注意:

1)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并签字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②开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③指定银行出具的账户信息证明原件(需银行盖章,如开户回执,业务回执等)

④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⑤填妥并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问卷调查》

⑥填妥并由本人签名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个人)》

⑦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关于专业投资者的认定方法(个人)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第(五)项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的流程如下:

①填妥《专业投资者确认书》并由本人签名;

②需要提交申请日1个月内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加盖有效业务印鉴的该投资者不低于500万元的金融资产证明;

③或者银行账户流水及最近3年的个人完税证明或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证明;

④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⑤或者属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专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或产品版)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注册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③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资质证明类型包括:金融许可证、经营期货证券许可证、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格、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基本养老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管理资格、合格境内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

④填妥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不需要填写,注:以下机构需填写: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⑤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出具(需银行盖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申请单或银行账户开户证明文件等的复印件。银行账户将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退款的唯一结算账户

⑥银行账户确认书

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需有法定代表人对该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无原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⑧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客户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⑨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⑩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⑾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⑿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机构投资者问卷调查》

⒀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产品类客户以外的非自然人客户》(机构户必填)或《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产品类客户》(产品户必填)

⒁受益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⒂证明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文件(详见受益人信息登记表后目录,如公司章程、年报、审计报告、产品合同等)

⒃如以相关产品名义开立基金账户,还须提供相关产品的批复及证明文件(如资产管理合同首末页、产品合同首末页、产品设立证明文件等,有产品备案编号的需包含产品备案编号信息)

⒄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一般应由托管人负责开立基金账户,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批准托管人资格的批复的复印件,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②托管人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金融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③托管协议的首页、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④托管人出具的委托经办人办理开户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⑤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⑥QFII委托托管人办理基金账户业务的授权委托书,其中应包含授权对象、授权对象可代理的业务、授权期限等内容

⑦中国证监会颁发的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托管行的托管部公章

注:关于专业投资者的认定方法(机构)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除(一)、(二)、(三)项列明的机构可直接认定成专业投资者以外,根据第(四)项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的流程如下:

①填妥《专业投资者确认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②加盖公章的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的资产证明(可提供最近一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③加盖公章的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证明(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④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在《专业投资者确认书》中勾选)

已在除本公司直销中心外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需在直销中心开立交易账户(所需资料同开户)。

(2)认购基金: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将足额认购资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本公司销售汇总专户,并确保在当日16:30前到账,不接受除转账以外的其它交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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