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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6/30 9:06:18 浏览:633

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于2022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结合定期报告编制等事项进展,就你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可能终止上市的情形做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1、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等公告。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2021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92022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截至回函日,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你公司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回复:

公司目前暂未发现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证券简称:延安必康公告编号:2022-062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7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3、4、5、6、7、8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7、8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党长水先生及原独立董事黄辉先生、杜杰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登记时间: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6、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

特别提示: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参会人员应特别关注并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

(2)邮编:710065

(3)联系人:李琼

(4)联系电话及传真:0755-86951472、0755-86951514

(5)邮箱:002411@biconya。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1。

2、投票简称:必康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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