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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6/30 9:06:18 浏览:632

)作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如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照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411证券简称:延安必康公告编号:2022-054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63,185,418.1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3;营业利润-78,811,393.9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68;利润总额-367,957,135.8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2,372,666.6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4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627,011,716.33元,比期初减少10.33;资产总额18,723,316,953.99元,比期初减少2.52。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多家银行拥有综合授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状况,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2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均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合并范围内2021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对2021年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在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为加强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通过充分论证,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1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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