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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2/21 17:54:47 浏览:37

清单》《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四张)清单》,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责任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保工作合力。同时,制定印发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四张)清单》,各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文件内容夯实自身职责,全面依照清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问题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2020年底前淘汰砖瓦轮窑,《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关闭转产实心粘土砖厂。督察发现,延长、延川等9县(市、区)轮窑砖厂或实心粘土砖厂仍未取缔。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印发了《关于对延安市2021年落后产能进行限期整改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延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淘汰砖瓦轮窑粘土砖厂的通知》,制定了整治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延长县已完成3家落后产能砖厂的采矿许可证注销、轮窑拆除和恢复治理工作。三是延川县三家砖厂生产设备设施均已拆除,兴旺综合有限公司窑体已拆除,其余各县(市、区)均开展了砖瓦轮窑专项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砖厂下达行政文书,限期拆除了砖厂建筑及附属物,并对未按期完成拆除的砖厂予以强制拆除。

问题六:2018、2019年宜川县自然资源局还分别向2家实心粘土砖厂发放了采矿许可证。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整改

宜川县两家砖厂采矿许可证于2021年5月31日到期后,已停止发放采矿许可证。截至目前,延宜建材厂主体及设备已经完成拆除,明生砖厂砖窑已转产改造为养殖圈舍。

问题七:水务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管控力度不足。2020年延安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2.97吨,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22.23吨,较2015年分别增加12.7、1.8,未达到《陕西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中分别降低20和15的要求。督察发现,全市12家小水电站有6家无证取水;延长油田公司七里村采油厂、下寺湾采油厂、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无证取水143.69万吨、92.74万吨、708万吨。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把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不断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全面提升依法监管水平,以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2021年全市实际总用水量3.13亿m3,严格控制在省上下达4.86亿m3“红线”以内;2021年延安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18.22m3,较2020年下降6.3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51m3,较2020年下降10.82。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责成相关县区对6家小水电站及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甘泉县下寺湾采油厂、延长油田公司七里村采油厂进行了行政处罚,限期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并对延长县杨家沟、李家湾水电站进行了关停。

问题八:2018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延安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缓慢,整改方案要求2019年12月完成整改。督察发现,整改任务未按期完成,志丹县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处于停建状态,黄陵科技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未运行,吴起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建设。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鉴于志丹县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项目与住建部2021年提出的“十四五”垃圾“零填埋”相关要求不符,目前园区采取危废交由专业机构、生活垃圾转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等方式,满足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二是黄陵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已建成,各项验收工作已完成。三是吴起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22年12月完成建设,试水工作已完成。

问题九: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安排部署多,抓具体落实少,长效管控机制未真正建立,近年来仅对2018年排查登记的159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核实、甄别和整治,对新增或反弹的“散乱污”企业未采取动态化、常态化管控。督察发现,洛川县青选商混站及鑫石商混站、宝塔区青化砭白平村白灰场和石料场均存在无相关审批手续、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桶等含油废弃物随意堆放、场区雨污混排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责成洛川县政府成立相应机构,就青选商砼站及鑫石商砼站存在无相关审批手续、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桶等含油废弃物随意堆放、厂区雨污混排等问题进行核查并督促整改,目前均整改到位。二是宝塔区青化砭白平村白灰场已于2021年7月全部搬离,经现场核实无任何堆积物与设备;石料场于2021年7月依法进行取缔,经现场核实场地已清理,废机油桶已按要求进行了清运。

问题十:部分县区河流沿岸生态环境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不少临近河岸的企业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生产物料及废弃物乱堆乱放,危险废物未规范管理,场区雨污混排或渗漏等问题普遍存在,河流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明显。尤其清涧河沿线、黄陵县沮河上游及吴起县宁塞川等河流河段沿线问题比较集中。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制定了《子长市主要河道沿线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河道沿线涉河污染隐患进行排查,共排查河道沿线环境隐患213处,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逐个登记造册,按区段、分类别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组织人工、动用机械对拌合站、废品收购站、预制品厂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同时,对拒不配合的涉事场地依法限期进行强制拆除取缔,2021年9月中旬,所有环境污染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黄陵县督促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联网,县城和店头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黄陵县雨污分流已全部完成;全面加强排污许可证管控力度,沮河工矿企业严格执行生产、生活废水排放标准,目前全部达标排放。三是吴起县已建成18个镇村污水处理厂站,已移交陕西水务集团运营,目前已完成提标改造;安装视频监控45个,实现河道重点区域排污企业全天候监控,对北洛河干支流进行入河排污口摸排,与生产企业、养殖场签订排污监管目标责任书,禁止污水直排,建立了入河排污口基础台账,为精准治污提供了科学依据。

问题十一:自然资源部门在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上措施不多,力度不够。督察发现,延长油田公司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长庆油田公司、延长油田公司、中石油陕北项目经理部等油气开采企业,均未按《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矿山生态修复资金得不到保障。部分县区对非法采石管控不严,宝塔区蟠龙镇鲁屯村华阴沟内存在3处无证采石场,开挖山体数十米,对生态造成大面积破坏。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延长油田集团公司在延安境内11个矿权已全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长庆油田公司、延长油田公司、中石油陕北项目经理部等油气开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提取和使用复垦基金;各涉油气县(市、区)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对本辖区各油气企业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检查督导,各油气企业按照已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全市共立案查处、取缔关闭非法采石共46宗,没收非法所得3.2万元,罚款1.8万元。二是宝塔区蟠龙镇鲁屯村华阴沟内3处无证采石场已依法查处取缔,并复垦到位。

问题十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滞后,部分县(区)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历史欠账较多,雨天污水直排时有发生。吴起县污水处理厂2019、2020年为防止雨季黄泥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而强制停止进水,分别导致34.7万吨、12.3万吨生活污水超越直排;子长市污水处理厂2020年1至5月因下雨等原因被迫停止进水,导致约5.2万吨污水直排清涧河。

整改落实情况:已部分完成整改

一是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实施的延河综合治理城区雨污分流二期工程已完成建设,累计敷设管网14.3公里,取缔截流闸20座。二是吴起县雨污分流项目总长度19.7公里,已完成11公里,受建设资金不足影响,剩余8.7公里未能及时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全力筹措资金,计划2023年3月开工建设,预计6月底前完工。三是子长市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陈家洼沟等片区)已完工,目前管网运行情况良好。

问题十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进缓慢,延安市应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19座,截至督察时,仍有延川永坪镇等4座未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姚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包含在二期建设中,姚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目前生产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标。二是洛川县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各设备已安装完成;交口河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完成两组生化系统改造,出水水质稳定。三是永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建设,目前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

问题十四:延安市污水处理厂等5座污水处理厂因设计能力不能满足污水收集量增加的需要,超负荷运行。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延安市姚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已于2021年12月通水联合调试,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目前运行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市污水处理厂目前运行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安塞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完成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00吨/日。四是黄陵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已完成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00吨/日。五是延长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已完成建设,目前生产运行稳定出水达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00吨/日。

问题十五: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延安市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规划设计不合理、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稳定达标运行难以保证。富县已建成的5座乡镇污水处理站有3座处于停用状态、2座运行不正常。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宝塔区、安塞区、延川县、宜川县、延长县已编制完成污水处理规划。二是以安塞区为试点,由陕西环保产业集团对全区污水处理设施打捆运营,建立了“财政年度预算 绩效考核”按效付费机制,乡镇污水处理站基本实现自动运行;安装实时监控和出水在线监测设备,与城管综合服务平台和环保在线监测系统联网,运行规范化程度得到显著提升。三是富县洛阳社区和张村驿镇2座污水处理站已完成修缮工作,目前运行稳定;牛武镇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量较少,目前间歇式运行;直罗镇污水处理站现已正常运行;张家湾镇污水处理站已建设完成,目前运行稳定。四是举办了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对全市处理能力2000吨/日以上处理厂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

问题十六:工业废水偷排偷倒问题偶有发生,2019年以来,延安市发生3起较大废水偷排问题,造成相关水体污染。延长石油集团延安石油化工厂向洛河非法排放工业废水;中国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延能联合作业部富平探2井钻井废液偷倒北洛河;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含氨废水排入沮河南川支流。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持续开展洛川县油煤气生态环境大整治、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工作,先后制定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洛川县2021年油煤气生态环境大整治工作方案》《洛川县2021年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洛川县2021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2次,分别对陕西省水务集团洛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交口污水处理厂、洛川新六科技有限公司、延安本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解决了工业废水偷排偷倒偶有发生的问题。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制度,对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同时实行24小时驻厂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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