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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联合检查组到延安市审计局检查工作-延安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5/10/29 11:42:48 浏览:776

近日,省审计厅联合检查组就延安市审计局“五五”普法、经济责任审计、《统计法》贯彻执行和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延安市审计局副局长卜长江就这几方面的情况向检查组作了汇报。局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在“五五”普法方面,市局从抓建章立制入手,先后制定了审计工作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办法、审计质量检查办法、审计现场管理制度、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实行“三问”办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奖励办法、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审计外勤经费自理办法和政务公开办法等十二个制度、办法。并且加大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审计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五五”普法统编教材为基础,以修订后的《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为重点,市局先后组织审计人员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宪法》、《公务员法》、《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等30多个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审计人员学法、用法、遵法的意识。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市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四个办法、五项制度。四个办法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延安市市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则》、市局印发的《延安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同时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延安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同时审计评价办法(试行)》和《延安市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工作规则》。五项制度是:计划委托制度、进点谈话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结果利用制度和评价进档制度。并从2008年开始将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结果全部装入个人档案。2006年以来,全市开展党政领导一并审计78个,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181个。通过审计思路的不断调整,我们有效地解决了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些难题,较好地体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促进、服务经济社会的目的。在贯彻执行《统计法》方面,市局先后制定了《统计工作制度》、《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统计质量检查办法》等,对统计数据的产生、填表、上报、归档等各环节的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作了规定,明确审计统计机构、审计统计工作要求、审计统计人员职责等,规范了审计统计工作。在档案管理方面,市局保证了档案管理上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及时解决审计档案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审计档案的管理作为每年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近五年来,整理长期审计档案1178卷,永久保存档案354卷,共计1532卷。

省审计厅检查组认为,延安市审计局这几方面工作都做的踏实、有效,能结合工作,大胆创新,成绩突出。同时,指出了在审计文书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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