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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中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发布日期:2016/6/5 2:46:51 浏览: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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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延安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意见》,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意见》对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论辩护权、申请调取证据等权利做了明文规定,同时,对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加强律师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机制提出切实措施,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

《意见》规定,延安中院、延安市司法局对于违反规定的法官和律师,可以函件形式及时向对方反映,接到情况反映或者投诉材料的一方,应当认真核实相关情况,依法及时办理,并向对方反馈办理结果。双方加强信息共享,延安中院和司法局建立离任法官、法官近亲属从事律师工作信息库,法院每年向司法局通报离任法官名单,司法局每年向法院通报执业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合格、暂缓执业、停止执业人员名单。(刘争远惠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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