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凯德华商务会所经营KTV业务。近年,延安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会所使用假发票,并提供了从该会所取得的伍佰元版延安市定额专用发票16份,发票面额为8000元。延安市地税局稽查局组织税干对该会所进行检查,当场取得伍佰元版延安市定额专用发票3份,发票面额为1500元,经过技术鉴定,上述19份伍佰元版延安市定额发票均为假发票。
延安市地税局稽查局审理决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该会所应补缴各项税费880元。在依法追缴税款的同时,对该会所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的税款从滞纳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会所少缴营业税、城建税处以1倍的罚款,即罚款85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该会所开具假发票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0元的罚款。延安市宝塔区凯德华商务会所在接到地税机关的追缴处罚决定后,至今拒不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罚款。近日延安市地税局稽查局已将该会所纳入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