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延安 > 下设单位 > 正文

陕西8个单位16名个人获农业农村部表彰

发布日期:2023/1/4 18:00:17 浏览:118

来源时间为:2022-12-21

2022年12月2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农政改发〔2022〕2号),我省8个单位和16名同志受到表彰。其中,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等8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省委农办于静等16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我省是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单位,2020年提前一年完成改革任务,“两股分离”、资产移交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工作得到中央农办和农业农村部高度肯定,多次在全国会议交流经验。经过改革,全省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436个,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奠定制度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