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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科学技术局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延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1 17:58:10 浏览:430

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大力实施“圣地英才计划”,重点支持本土 创新创业。充分发挥“红色筑梦·创业延安”品牌效应,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促进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支持延安籍在外科技人才回延创办企业,让本地人才在“本

埠”与“外埠”同步发展。在国有企业探索开展科技人才成长“双通道”模式,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水平与科研环境。依托县域工业集中区,积极鼓励大学生和新型职业农民投入创新创业,为不同创新主体提供更为灵活且类型多样的创业方式。

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打造全方位专业化人才综合服务机构,细化人才服务办法,整合人才引进管理服务资源,拓展人力资源咨询、人事代理等服务,帮助解决人才工作调动、户口迁转、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职称评审等问题。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系统,实行一人一档、专员服务制度。配套“双招双引”奖励、人才公寓和专家公寓等,构建全方位“创新”资助体系、多层次“创业”扶持体系、高标准“生活”补贴政策,形成政策组合拳,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第六篇

以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效率为目标,加强科技创新动力体系构建,深化科研科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机制改革,打造优质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推动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

第十五章工程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发展中的宏观导向作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服务体制机制完善,建立多部门联合制定科技创新政策的机制。充分利用专业机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培育社会中间组织,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规范行业发展,发挥专业机构在促进产业科技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夯实科技部门职能,围绕科技创新管理定位调整完善科技机构设置,加快建设业务精通、敢于担当的科技创新工作队伍,提升服务全市科技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市级财政对科技的财政投入,加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省对我市科技项目的财政支持。提高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比例,确保财政资金集中于重大共性、关键性和公益性强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对重大事项推进时所需资金进行专项列支。使用既定目标实现程度、投入产出效益等指标对科技专项资金进行综合性评估与考核。每年市级科技专项经费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确保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只增不减。各县(市、区)设立科技专项经费,各产业部门加大科技创新研发经费安排。

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积极组建秦创原科技创新天使基金,充分发挥红色筑梦创投基金作用,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科技创新和金融深度融合。引入优质科技金融投资专业服务机构,支持鼓励基金、天使投资、融资租赁机构等多种金融支持方式为科技企业提供服务。强化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优化基金运作模式,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推动产业和科技类专项资金聚焦。

第十六章提效工程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机制,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及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联合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积极培育省级技术转移转化示范机构,推动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培育技术经理人队伍,探索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出台《关于促进延安市高校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构筑成果转化承接平台。充分发挥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创新平台作用,承接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依托优势学科、科研设备、省市科技创新平台,联合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探索在延建设大学科技园,促进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在延安就地转化,师生在延安创办企业。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布局,通过组织“校企双进”“成果转化路演”等活动,搭建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的平台,打通成果转化通道,促进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匹配。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织模式,以新增产值为标准,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第十七章优化工程

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模式改革。依据产业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科技需求,设计凝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对体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目标任务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前期基础较好的重大科技项目,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探索以“揭榜挂帅”“包干制”“以赛代评”等形式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构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管理机制。完善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既定目标实现程度、投入产出效益等进行综合性评估与考核。建立健全科研活动行为准则和科技项目诚信档案。

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深化科技成果和奖励制度改革,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科技评价标准和方法。基于不同科学技术活动的特点,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构建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全面准确评价体系。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严格执行中省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管理标准,加强技术成果产权保护、利用和开发。

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在项目申报、成果登记、仪器共享、人才服务、技术需求挖掘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业务流程,提升科技创新主体办理相关业务的便利度。探索建立重大科技攻关专班服务机制,给予全流程服务保障。培育扶持能为产业发展和企业创新提供全覆盖、全链条、全天候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培育10家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服务机构。

第七篇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建工作统领科技创新工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局发展的核心位置,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一把手”首要负责、直接谋划、亲自督办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创新驱动领导小组作用,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加强规划与科技计划的衔接,贯彻中省科技政策,紧抓任务落实。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建立规划实施调查和评价制度,开展对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建立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机制,保证科技创新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合作,及时对任务项目实施情况与规划的相符性进行审查,研究解决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规划全面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科技创新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研究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加强规划宣传推广力度。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贯彻实施,以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加强科学传播、科学普及能力和创新文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科普信息化、产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增强新时代科技新闻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营造保障规划实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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