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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

发布日期:2022/2/4 19:09:09 浏览:604

来源时间为:2022-01-18

当前,延安市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市委依法治市办收集整理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同心协力、全力以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延安、法治延安。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方面来讲,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五)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1.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周期和程序是什么?

答:2019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提出从2019年启动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2021年启动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示范创建实行网上申报、初审推荐、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媒体公示和批准命名等程序。

2.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类别有哪些?

答:(1)综合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符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90以上指标。

(2)单项示范创建。单项示范创建要求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以及其他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可复制、可推广。需提炼不少于10条项目示范标准。

3.《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答:指标体系共设有9项一级指标、32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以及4项附加项,包括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明、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等方面内容。

4.延安市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方面已取得的成绩有哪些?

答:2018年延安市荣获陕西省综合性“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荣誉,黄龙县、富县被确定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2020年宝塔区、延长县、洛川县、黄陵县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延安市行政复议单项被确定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5.延安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作为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延安市获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参与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延安市正在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投入示范创建工作,争创全国示范,充分发挥示范创建激励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6.延安市目前做了哪些创建工作?

答:(1)统筹部署。9月14日,召开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协调会。9月16日,印发了《延安市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培训指导。9月23日,召开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培训会。10月2日,召开网报资料填报指导工作会。

(3)资料归集。经过6轮筛选梳理归集,共筛选整理加工、扫描电子版文件485份,按时完成了第一阶段网上申报和自评报告上报。

7.延安市关于示范创建的下一步工作安排有哪些?

答:目前已制作完成延安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调查问卷,即将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模拟测评,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知晓率和满意度。邀请高校合作团队根据测评标准和要求,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所涉及的104项指标任务进行摸底和评估,梳理总结短板和不足,逐项提出整改建议,协助进行整改提升,提高示范创建工作质效。

三、延安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1.行政审批效能明显提升。完成全省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政府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2,市级事项集中办理率达97.5,市县乡村四级“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1240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马上办、掌上办,294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三集一优”改革模式为全省提供有益借鉴。

2.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加强。出台《延安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延安市引水供水工程保护办法》2部政府规章。2021年颁布《延安市国家地质公园保护条例》《延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延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延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4部地方性法规,为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传承优秀文化、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制支撑。

3.行政权力监督持续强化。2019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182件,政协提案616件,办复率达100。各县(市、区)、管委会、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网站公开信息69197条,“市长信箱”网民留言回复率100,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荣获全国先进。

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出台《延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到期预告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清理。市人民政府连续20年坚持聘任法律顾问,11届法律顾问累计提出意见、建议4000余条。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主要执法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

5.政府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开办和注销全流程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设立“营商环境直通热线”,创新开展“营商环境体验官”活动,落实减免政策,2020年减免税费13.8亿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实施“多证合一、证照联办、一证一码”改革,建成延安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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