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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区开发公司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用于新区建设

发布日期:2017/3/9 16:16:47 浏览:431

2月5日,延安市新区投资建设开发公司拿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同意新区开发公司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用于延安市新区北区拆迁安置区一期工程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新区开发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惠永和对记者说,10亿元企业债券的发行,不仅使公司在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方面又增加了新的渠道,同时也使公司进入了资本市场,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升,更为新区建设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障。

据悉,本期债券期限7年,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主承销商为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由中投证券、海通证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为本支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上市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均可参与交易。

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延安新区开发公司2012年3月成立,承担着延安新区开发建设项目的融资和开发建设具体工作。为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公司,充分发挥公司在新区建设中的融资平台和建设平台作用,新区开发公司确立了新的发展目标,积极抓住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把延安纳入企业债券发行“直通车”机制名单的政策机遇,主动与省市及国家发改委沟通联系,在规范决策、财务运行、项目评估等方面着力提升,最终拿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复。

《延安新区开发公司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用于新区建设》相关参考资料:
15亿元债券、延安市、陕西 延安、延安 百姓、延安 法院、延安 省长、延安 科长、延安 村长、延安 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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