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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2/16 17:02:31 浏览:12

来源时间为:2023-10-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三季度,检查政府网站61个,其中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3个,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网站48个,检查率为100,共发现问题785个,完成整改785个。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三季度,检查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535个,其中合格523个,不合格12个,合格率为97.75,共发现问题526个,完成整改526个(见附件1)。

(三)“市长信箱”办理情况。三季度,共办理“市长信箱”信件334件,其中有效信件263件,已办结262件,办结信件平均办理天数3个工作日,其中宝塔区、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办理速度较快,平均办件时长2个工作日;志丹县政府有1封信件超期46个工作日(见附件2)。

(四)政府网站互动回应专项检查情况。三季度,对全市61个政府网站进行了2次常见问题咨询信件测试。其中“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等29个政府网站当日完成回复;“安塞区人民政府”网等32个政府网站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按期答复率为100(见附件3)。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政务公开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县区、部门未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主管职责,导致信件回复不及时,如:志丹县政府有1封信件超期46个工作日;市信访局有11封信件未回复。

(二)个别单位网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市教育局网站公开信息中存在非法链接信息。

(三)部分单位对转载工作不重视。部分单位对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转载不及时,“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延安市水务局”网,“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微信订阅号和新浪微博、“延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订阅号和新浪微博、“安塞交警”微信订阅号和新浪微博、“法治吴起”微信订阅号和新浪微博、“富县交警”微信订阅号和新浪微博、“黄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微信订阅号、“黄陵交警”新浪微博未完成转载任务,三季度转载任务为35条。

(四)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内容不规范。省政务公开办抽查发现,“延安政务服务网”市应急管理局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南设定依据显示“无”。

(五)省上通报情况。省政务公开办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通报》显示,我市存在宝塔区、安塞区、子长市、延长县政务服务网1封信件未回复,甘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甘泉公安交警”微信订阅号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内容保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内容审核发布机制,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时效,及时发布本县(市、区)、本部门重要政务信息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提高原创内容的发布比例。

(二)做好常态化监管。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日常读网巡检工作制度,定期逐个页面进行检查,对内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要进行整合或关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不断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功能,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核发布、处理反馈等工作。要依托全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和省监管平台做好基本信息的动态更新和日常监管。

(三)及时转载重要信息。加强信息转载,要及时按照要求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不断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确保转载率达到100,转载时不得更改标题、内容,转载信息均应注明来源。对该项工作的检测和考核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四)强化安全防护。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作为重要任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部署升级安全防护设备,提升集约化平台、政府网站及相关业务系统的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能力。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定期、全面备份网站数据,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到举一反三,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立行立改,于11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书面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0911-709935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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