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2-11
2月10日,洛川县公安局通报了疫情防控期间4起违法典型案例。
通报称,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入最为关键时期,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严厉查处了一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案件,现将4起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刻意隐瞒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违法行为。2月6日至8日,我局对县卫生健康部门登记的疫情重点地区来(返)洛川人员进行核查。经查,对为规避调查而刻意隐瞒湖北(武汉)行程的永乡镇张某某、张某,石头镇王某某、王某峰4名返洛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均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2、非法聚众的违法行为。2020年2月8日晚,我局在疫情排查中发现凤栖镇西街村屈某某家中,屈某芳、李某某等16人聚众赌博,屈某某为赌博提供条件,从中渔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屈某芳、李某某等16人分别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给予屈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3、谎报疫情的违法行为。2020年1月31日石头镇史家圪崂村村民史某某报称:“其妻杜某某有武汉居住史并有发热、咳嗽症状”。经我局调查核实,史某某其妻并无武汉居住史及途经史,卫生防疫部门检测也未发现其妻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史某某属于谎报疫情,目前,已受案调查。
4、恶意逃避设卡检测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