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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必康: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3/5/4 15:06:00 浏览:359

优质商业资源和“必康工商零联盟”成员的强势发力,必将快速增强公司医药板块包括大健康产品在内的市场占有率,彰显在医药大健康产业的整体发展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总资产14,861,598,713.6618,723,316,953.99-20.63,413,988,737.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773,341,383.127,627,011,716.33-24.308,556,576,727.68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8,106,281,629.387,663,185,418.175.786,953,408,15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8,339,023.99-822,372,666.64-42.07-1,070,814,30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7,388,667.59-628,327,779.75-81.02-996,292,763.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25,255,592.96690,095,306.05323.89-365,035,993.78

基本每股收益(元/-0.73-0.54-35.19-0.698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3-0.54-35.19-0.69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96-7.76T.120.00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259,440,078.941,733,165,299.502,177,813,244.841,935,863,00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697,168.3654,096,055.29-19,180,382.53-1,472,951,86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5,914,285.8152,282,103.72-19,033,551.01-1,456,551,506.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37,463.71232,473,961.8638,467,171.112,614,276,996.2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6,37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2,02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81G2,030,2380质押470,412,911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81G2,030,2380冻结472,030,238

李宗松境内自然人9.464,955,7240质押144,214,926

李宗松境内自然人9.464,955,7240冻结144,955,724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其他6.570,645,9660

险产品

周新基境内自然人5.90?417,1180

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59$,383,5000

肥城市桃都新能源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3#,372,2190

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77,801,9270质押11,567,981

陈慧境内自然人0.426,500,000

李嘉诚境内自然人0.416,345,000

周金贤境内自然人0.385,847,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新沂必康与李宗松先生、华夏人寿、陕西北度属于一致行动人;2、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3、2015年12月l5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14号);截至2016年2月15日,九九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已经完成,新沂必康已经合法持有九九久581,930,826股股份,成为九九久的控股股东;李宗松先生作为新沂必康的实际控制人,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九九久的部分新发行股份。根据九九久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李宗松以其个人名义认购九九久新发行的股份172,661,871股,合计所需资金约为14.4亿元。出于个人财产安排考虑,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李宗松于2016年2月25日与新沂必康签署《代持股份协议》,上述资金来自于新沂必康质押股票融资,因此李宗松与新沂必康约定了股票代持,协议同时约定,新沂必康同意并授权李宗松行使代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李宗松虽非上述上市公司股份直接所有人,但依其间接持股及表决权委托等协议安排,可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不影响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李宗松与新沂必康是法定的一致行动人,李宗松为新沂必康的实控人。但是在发生上述股份代持事项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未曾告知上市公司,也未告知持续督导机构,公司并未知晓上述的股份代持事项,导致公司没有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与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存在的股份代持事项。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于2022年1月4日、1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72号),2020年10月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代付税款等,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有余额0.75亿元;2020年9月,公司收购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在收购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合计27.9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归还完毕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关于违规担保事项解除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1、2022-012、2022-015)。

2、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应的决议公告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3、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个自然日内,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5,968,5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收到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出具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2月9日,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在减持时间届满时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4、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应的决议公告及《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5、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周新基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322,83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3月25日,周新基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期限已经届满周新基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6、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经公司审慎研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至2022年4月27日。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经公司审慎研究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将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因在重大事项上与年报审计机构未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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