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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3/9 13:47:40 浏览:94

来源时间为:2023-03-07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延安市宝塔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行政区域宝塔区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7日16:2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3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2室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玮艺项目联系电话0911-8070883采购单位延安市宝塔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地址百米大道华丰二期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09114788代理机构名称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代理机构地址南桥延安市宝塔区财政局隔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070883附件:附件1

项目概况

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CS2023-001

项目名称: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服务采购国有资产出租、处置中介机构1(项)详见采购文件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报告,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二)法人代表直接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非法人代表投标的,须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三)企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在延安市宝塔区注册的公司也可提供由宝塔区中小企业综合信用体系服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基础版);(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社会信誉好;(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七)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八)投标企业为小微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延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中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的声明函中应包括企业从事行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信息);(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报名回执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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