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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50条措施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3/3/7 18:49:24 浏览:167

来源时间为:2023-03-03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抓实落细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各项安排,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恢复市场活力,扎实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奋力夺取一季度“开门红”,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50条措施。

各项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1.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全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56万亿元

2023年提前下达专项债券资金

力争上半年支付率达到100

为2024年储备省市两级重点新开工项目2500个以上

新增总投资2.5万亿元以上

1.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实施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行动方案,全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56万亿元,一、二季度省市重点新开工项目分别达到50、80,三季度全部开工。组织排查“开工未入库、建成未投产”的重大项目,对在一季度提前投产的项目,可预兑快兑政策资金。建立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专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全过程跟进服务机制。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23年一季度开工率达到100、支付率达到50,上半年支付率达到80。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一季度全部支付,2023年提前下达专项债券资金力争上半年支付率达到100。

2.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集中力量谋划一批新的接续发展项目,为2024年储备省市两级重点新开工项目2500个以上、新增总投资2.5万亿元以上。加强成效评价,每季度安排4500万元激励推进项目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

3.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对省市重点项目全部开通土地和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即报即办。对列入2023年省级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足计划指标。引导建设项目尽量不占、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加快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在各市(区)产业集聚区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全面推广“交地即交证”新模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立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协调机制,力争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3到5个,新增储备项目8个以上,盘活存量资产200亿元以上。

4.稳住重点领域投资。加快引汉济渭二期、机场三期和西延、西十、西渝高铁等工程建设进度,力争水利设施、综合交通投资一季度分别完成60亿元、113亿元,全年分别完成430亿元、800亿元。有效利用中央贴息专项资金,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常态化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开展“千企百亿”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力争工业投资全年增长10以上。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出台进一步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力争民间投资增长8以上。

2.推动工业稳定增长

能源工业总产值增长10左右

推动芦村一号等9处煤矿建成投运

建成延长富县、陕煤黄陵等煤电项目

推动延长石油150亿方/年天然气产能增能项目建设

力争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

5.坚定做强能源工业。促进能源稳产增产和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能源工业总产值增长10左右,巩固万亿级现代能源产业基础。扛牢保能源安全责任,着力优煤、稳油、扩气、增电。争取海测滩等4处新建煤矿开工建设,推动芦村一号等9处煤矿建成投运。加快在建的9个煤电项目建设,建成延长富县、陕煤黄陵等煤电项目。推进宜黄区块、神府区块天然气勘探开发,推动延长石油150亿方/年天然气产能增能项目建设。确保3大国家级新能源基地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加快陕煤煤炭分质利用二阶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榆能40万吨/年乙二醇等项目建成投产。一季度煤炭、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达到1.7亿吨、632万吨、81亿立方米,发电量720亿千瓦时。

6.支持企业多产多销。用好企业问题清单收集督办机制和150户制造业龙头企业包抓机制,抓好稳产增产工作,对一季度拟竣工投产的新增产能项目,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持续组织大宗商品产销对接,大力开展名优特新产品展销活动。

7.推动重点产业链建设。支持链主企业引进和培育配套企业,对年度配套率增幅较大的链主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链主企业每净增1户当年实际配套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本地或招引的非关联配套企业,给予链主企业一次性奖励。

8.着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万亿级产业集群。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相关服务业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布局生命健康、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加快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装备、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步伐,力争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聚焦重点产业链开展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加快构建产业链集群。

9.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钢铁、有色、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中小企业购置关键设备,按照不超过购置额的10、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给予奖励。

10.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度新增部分按照不超过5、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中小企业最高300万元)。继续对省内生产的国内、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加大奖励支持力度。用好“揭榜挂帅”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揭榜挂帅”攻关。

3.推动消费加快恢复

扩大汽车消费和绿色智能消费

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

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延续等优惠政策

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售房后1年内又买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11.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办好秦乐购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支持市(区)发放消费券,扩大汽车消费和绿色智能消费,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延续等优惠政策,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12.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支持高端知名、高级定制品牌开设首店,鼓励企业通过公共网络扩大商品销售,支持新建网络交易平台,省级财政予以一定奖励。鼓励电商平台出台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减免或降低网店年租、推广运营等费用。

13.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支持西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西安、渭南等6个试点城市完成35个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商贸物流快速发展,提升快递物流配送能力,省级财政予以一定补贴。对上半年、全年消费促进工作综合评定前3位的市(区)和前10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14.推动文旅市场全面复苏。加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对小微文旅企业支持力度。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国家规定期限。支持旅行社等文旅企业积极参与承办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的节庆、会展和公务等活动。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客入陕”,推动“三秦四季”品牌赋能升级,着力推出精品线路、特色美食、演艺娱乐等旅游产品,吸引游客延长在陕停留时间,不断扩大文旅消费。

15.加快文旅产业发展。举办全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开展重点文旅产业链三年行动,加快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安排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旅产业重点项目和旅游基础设施、乡村旅游发展、数字文旅等建设。

16.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各地因城施策,调整优化房地产有关政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用好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4.加快推动改革创新

全省孵化科创企业少不于1000家

力争营商环境便利度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部门信息孤岛打通率超过80、数据归集率达到90

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到1个工作日以内

企业年均纳税时间压减到70个小时

17.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全面深化“三项改革”,推行“先使用、后付费”“权益让渡”“先投后股”等制度举措,持续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提升拓展放大秦创原总窗口功能,完善“一中心一平台一公司”功能,建好人才、资本、科技三大市场,构建全链条全周期服务体系,全省孵化科创企业不少于1000家。

18.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落实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服务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增便利,力争营商环境便利度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归集共享,部门信息孤岛打通率超过80、数据归集率达到90。优化推广“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迭代升级“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实现全事项上线、全流程运转、全区域点亮。提升办事便利化水平,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到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年均纳税时间压减到70个小时,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9.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阶梯式监管。落实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予处罚、减轻或从轻处罚要求,对符合要求的轻微违法行为等不予或减轻从轻处罚。

20.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谋划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召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梳理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落实对各市(区)每年“小升规”企业按净增加量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政策。强化限上单位“一对一”联系服务,落实限上单位年度纳统奖励政策,对完成年度纳统任务的市(区),省级财政按净增限上单位数量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力争净增限上单位1000家以上。

21.加快培育科创型企业。严格执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政策,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万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500家。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隐形冠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奖补。

22.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举办数字经济大会,围绕重点产业链打造一批数字经济发展典型示范案例,推出一批试点项目,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开放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数”,打造50个“5G 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8。

5.持续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全年免征增值税

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23.执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等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年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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