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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7/9 4:51:21 浏览:951

度测评等工作,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委每年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市委主要领导深入预算联网监督中心调研指导,对执法检查报告、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等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既肯定工作,又提出要求,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在省委人大工作会上,市委主要领导就加强党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职作了专题经验交流。

改进工作方法。聚焦关键、突出重点,规范议题设置,增强监督针对性。改进执法检查方式,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照法律条款,开展“法律巡视”;改进常委会审议形式,将调研报告列入会议议程,推行“一事一议”,提升议题审议质量;邀请公民代表旁听常委会会议,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组织机关干部分批轮训,安排科级干部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提升人大干部履职服务能力;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统筹部署预算联网监督、代表联络站建设、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工作,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形成全市人大工作“一盘棋”。

加强宣传交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办好《延安人大工作》《人大工作通报》和延安人大网;拓宽宣传渠道,开通延安人大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人大工作动态;依托市内主流媒体,持续开展“人大代表风采”“圣地环保世纪行”等宣传活动;编撰完成《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年鉴(2018年)》。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立法调研20余次,不断拓宽对外务实交流渠道。

年初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参与联防联控,统筹推进人大工作。常委会领导深入基层督查疫情防控,指导复工复产,检查脱贫攻坚;分工负责,有序推进立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前期工作,精心筹备市人代会、市委人大工作会,逐项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学用新思想、奋进新时代”主题竞赛,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实现疫情防控、党的建设和人大工作一体推进。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宪法法律的规定、与市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监督刚性不够,服务保障代表履职不够到位,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够充分,回应群众呼声不够及时,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需要继续加强。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基础的重要一年。市委将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我市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部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工作大局,紧扣延安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紧扣宪法法律实施,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努力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延安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作出新贡献。

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初心使命。牢记人大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形成查找和整改问题长效机制;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和嘱托根植人心,成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最大政治原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贯彻中央决策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不懈怠、不掉队、不缺位;以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紧扣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工作的“五项要求”,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创新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方式,助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改革开放,加大监督力度,对脱贫攻坚、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安全生产开展监督;强化对全口径预算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督查指导,促进市县区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全覆盖。持续监督《〈延安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延安新区一期城市设计导则〉决议》和《关于统筹解决延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决定》落实,确保决议决定落地见效。坚持把市委的工作部署作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指导原则,依法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提高决议决定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实现市委人事安排意图。

坚持为民取向,回应群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的要求,聚焦教育、卫生、医疗保障等领域,调研监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解决民生突出问题。认真落实省委要求,探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出台指导意见,建立项目征集、监督、评估等工作机制,开展民生实事办理情况民意测评,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完善治理机制,推进依法治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推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加快法治延安建设步伐。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促进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突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推进专题询问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依据上位法,出台《〈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草案)》;扎实做好《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延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颁布实施《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修正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围绕法律法规实施,深入开展土地承包法、食品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有关条例的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聚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持续监督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公检法机关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依法监督审判机关执行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突出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深化“两个联系”,拓宽“线上”“线下”联系渠道,掌握代表履职动态,解决代表履职难题;推广试点经验,制定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指导意见,加快进度,规范标准,实现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健全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视察等制度,统筹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落实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办理实效。

坚持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引领,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持用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汲取信仰的力量、查找党性的差距、校准前进的方向;发扬斗争精神,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深化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加快信息化建设,建好用好预算联网监督、备案审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运用现代科技提升监督实效;加强理论研究,强化宣传引导,讲好代表故事、人大故事、延安故事,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加强市县乡三级人大联系互动,凝聚全市人大系统助推追赶超越大局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需要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延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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