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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云就业”线上服务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3/6/9 1:34:34 浏览:141

来源时间为:2023-05-31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重点群体之一,其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我们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需求,重点围绕人社部门出台的政策,梳理编写了《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2023版),旨在帮助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知晓和享受政策服务,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3月

目录

一、能力提升有帮扶

(一)就业技能培训

(二)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三)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四)求职创业补贴

(五)就业创业指导

二、专项招聘主渠道

(一)校园招聘补贴

(二)专项招聘活动

(三)职业介绍补贴

(四)个人权益保护

三、企业吸纳有激励

(一)创业担保贷款

(二)职业培训补贴

(三)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四)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五)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

四、基层就业天地广

(一)“三支一扶”计划

(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四)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

(五)鼓励到社区就业创业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五、自主创业有支持

(一)创业培训补贴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创业担保贷款

(四)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

(五)社会保险补贴

(六)创业孵化项目补贴

(七)税费减免

(八)创业孵化服务

六、灵活就业有鼓励

(一)社会保险补贴

(二)创办社会机构

(三)鼓励到中小企业就业

七、就业手续及时办

(一)档案托管相关服务

(二)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八、就业服务广覆盖

(一)“秦云就业”线上人社服务

(二)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服务

政策摘编

一、能力提升有帮扶

(一)就业技能培训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每年可到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单位参加1次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具体请咨询各县(区)人社部门。

(二)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三)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大学生村官可自主选择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进行初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获取职业相应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每人200元的一次性职业技能评价(鉴定)补贴。其中,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四)求职创业补贴

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可在毕业前一学年下半学期内向所在院校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

(五)就业创业指导

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本校组织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外,也可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离校前后组织的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求职面试技巧、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线上线下公益性指导服务。

二、专项招聘主渠道

(一)校园招聘补贴

高校免申请,人社部门根据各高校毕业学年学生人数分档次确定补贴标准,按照程序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校园招聘补贴发放工作,支持高校提前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活动。

(二)专项招聘活动

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校园招聘外,还可关注省人社厅“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根据个人需求参加全省各级人社部门每年定期举办的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就业服务攻坚行动、金秋招聘月、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周等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专项招聘活动。

(三)职业介绍补贴

经依法行政许可、注册登记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且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每人不超过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四)个人权益保护

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期间应加强自我保护,注意防范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等求职陷阱。求职期间除参加校园招聘活动外,也可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查询岗位信息。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情况,若查不到相关信息就说明该单位可能不存在。找到意向工作信息后,要和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亲友沟通情况,冷静听取他们的意见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如遇上求职陷阱,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三、企业吸纳有激励

(一)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自提交申请日前一年内,新招用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一定比例的贴息,超出部分产生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职业培训补贴

对企业新招用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三)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各类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

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4、基层就业天地广

(一)“三支一扶”计划

通过“三支一扶”计划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岗位工作,享受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享有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策。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详情请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haanxi.gov。cn)。

(二)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对于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适量招聘的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生),3年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详情请关注陕西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shaanxi.gov。cn)。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服务。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服务期可享受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服务2年以上,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详情请关注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

(四)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

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定向招聘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对脱贫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放宽到大专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定向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须按照合同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等政策。

(五)鼓励到社区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在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就业、参加见习,或投身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普通高等学校年满18至22周岁的在校生和不超过24周岁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可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资助中心、武装部、征兵工作站或所在县(市、区)人武部咨询有关政策(详情请关注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五、自主创业有支持

(一)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学年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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