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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增长持续发力地方债将用好用足严监管基调不改隐债化解仍将推进

发布日期:2022/10/24 22:06:26 浏览:352

力度,多地发文要求清理城投企业高成本债务。

(一)专项债资金用途调整提升效率,各地债务管理机制持续完善

多地调整2022年专项债资金用途,避免资金闲置浪费,保障资金使用效率。2021年11月财政部出台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提出因债券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的,可将债券资金依规调整至其他项目。据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披露,今年三季度深圳、浙江、河南、甘肃、安徽、四川、宁波、贵州、湖北、山东、青岛、厦门等地财政部门对部分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进行了资金用途调整,其中深圳、浙江、安徽、宁波部分专项债发行不满2个月。专项债资金用途的适时调整可以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但发行后短期内调整资金用途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论证不严谨,后续需着力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提高规划报批效率、完善配套建设、精准接续债券资金、敦促配套融资资金到位,从根本上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各地持续落实地方债常态化管理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全链条监管。今年以来,我国持续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工作,1月开始建立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并提出建立专项债资金违规使用处理处罚机制,7月计划实现专项债穿透式监测全覆盖。各地方政府积极落实以上制度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如7月山东省针对区县一级对地方政府债务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足、专项债全过程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提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积极开展专项债绩效评估、培养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评价机制等措施;7月山西省忻州市在专项债券发行提速、支出加码的基础上出台“债10条”,构建专项债券使用管理“谋、储、用、调、管”的全链条临时管控机制,包括专班领导、资金调度、项目调整、绩效管理、动态储备、奖先惩后、纪律约束、监管核查、预警约谈、跟踪问责机制等;7月黑龙江省提出从完善制度体系、信息体系、重点监控体系建设三个方面建立全过程、穿透式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机制,提升债务监管质效。

2:地方政府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政策

时间

相关政策及会议

2022年7月7日

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强化区县债务管理,精准、可持续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2022年7月7日

山西省忻州市出台“债10条”,全面加强专项债临时管控

2022年7月14日

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不断完善体系建设,提升债务监管质效

(二)隐债加强问责严监管基调不改,各地积极化债、城投加速整合

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下,央地持续开展隐债问责通报,加大相关金融监管力度。从中央层面看,7月29日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发布《关于融资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融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披露了陕西、山东、黑龙江、贵州、重庆、江苏、安徽、江西等地的8起融资平台违规新增隐债的典型案例,涉及城投代政府融资、政府为城投提供融资担保、城投抵押公益性资产融资三类问题。9月9日,银发布《中共中国银保监会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表示正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政策,支持开展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违规化解隐性债务专项核查,隐债相关金融监管力度加大。从地方层面看,9月甘肃省金昌市披露了辖内城投企业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问责处理情况,相关也被市银保监局问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披露了区政府少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问责情况。

各地积极化债,推进城投定融等高成本债务清理,城投企业转型整合进程加快。贵州等高债务风险地区多管齐下化解风险,7月7日贵州省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展期、降息、续贷等方式支持化解债务风险;9月13日财政部出台《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实施方案》,延续了“国发2号文”对贵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提法,包括加大财政资源统筹、积极盘活资金资产、研究支持高风险地区开展降低债务风险等级试点等措施。与此同时,河南、四川等地出台措施清理城投定融等高成本债务,防范城投非标债务风险。9月证监会召开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要求坚决刹住地方交易场所违法违规滥发融资产品行为,对防范城投非标风险有积极意义;地方层面,6月河南省要求清理地方金交所和伪金交所向个人投资者发售的政信定融产品;7月四川省江油市要求各市属国有公司停止现有定融产品的对外融资且不得再新增定融产品;近期东部某省一方面坚决杜绝国企新增定融,另一方面制定存量化解方案,要求对今年到期的定融债务明确化债资金来源、不出兑付风险。在积极化债的同时,城投企业整合进程明显加快,部分地区发文敦促区县平台整合升级,7月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提出年末力争实现全区国有平台公司比年初下降40,2026年底实现全区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大幅下降的目标;9月陕西省印发《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重申了2020年提出的县级融资平台整合升级目标。

表3:2022年前三季度隐债问责案例一览

违规类型

地区

发生时间

具体情况

新增隐债

安徽安庆

2020年4月

安徽省安庆市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募资偿还前期隐性债务利息。

河南信阳

浉河区

2018年3月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以采购药品为由向,用于支付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新院项目工程款。

贵州兴义

2018年2月

贵州省兴义市龙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对政府应收账款债权为标的,融资用于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

江西贵溪

2019年10月

江西省贵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费用等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

湖南宁乡

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

湖南省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用于应由财政资金安排的公益性支出。

河南孟州

2016年9月

河南省孟州市国投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还贷资金来源于中长期财政预算。

浙江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6年11月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资金往来名义占用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湖州新城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湖州聚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并拨付给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湖州西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用于开发区公益性项目建设。

甘肃兰州

七里河区

2017年至2019年

政府在未安排财政预算的情况下,要求兰州合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本应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形成工程欠款

云南玉溪

2020年2月

云南省玉溪市开投公司、玉溪家园公司向国开云南分开贷款5.5亿元并转借给玉溪市级有关单位。

甘肃省

2022年1月

甘肃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有关要求,多报债务余额情况。

陕西延安

2016年1月-2018年3月

陕西省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将银行贷款交由政府部门开展公益性项目建设,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债。

山东临沂

2016年11月

山东省沂南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期间发债募资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由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按年支付相关债券项目资金。

黑龙江牡丹江

2015年10月

政府部门承诺向城投提供财政补贴、支付应收账款以帮助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债。

贵州遵义

2017年11月

贵州省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对政府部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政府部门承诺履行还款义务。

重庆黔江

2015年11-12月

政府为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提供偿还本息的承诺函。

江苏淮安

2016年7月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抵押公益性资产发债方式违法违规融资。

安徽池州

2016年6月

安徽省池州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质押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的应收账款方式违法违规向银行借款。

江西景德镇

2015年9月、2016年11月

江西省乐平市古戏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分别通过抵押储备土地、公益性资产方式违法违规向银行借款。

甘肃金昌

不详

甘肃省金昌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举债融资。

化债不实

湖南宁乡

2017年10月至2019年12月;2019年6-12月

湖南省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债权融资计划、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湖南省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公司债券、流动资金贷款方式融资,用于偿还期隐债并作为化债处理。

安徽安庆

2019年11月

未经贷款金融机构同意,安庆市有关单位与安庆市同庆实业有限公司协议变更已用于质押融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额,对其中371.76亿元直接删除作为化债处理。

云南玉溪

2019年1月

玉溪高新区将4.33亿元政府债务剥离为云南省玉溪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玉溪高新区龙泉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企业债务,并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测平台中予以核销。

云南玉溪

2019年7月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国资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偿还2016年发行的4.97亿债券,政府债务未实际化解。

表中加粗的为涉及隐债问责的城投企业。

总结与展望:稳增长下政策继续支持用好用足地方债,严监管常态化隐债化解将加速

三季度,我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持续出台,部署了5000多亿元专项债结存限额的盘活,完成了两批6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较快投放,各地积极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助力扩大有效投资。此外,防风险力度持续加强,地方债常态化管理措施不断落地、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率得以保障,中央及地方隐债监察问责力度持续加大、相关金融监管措施得以强化,同时城投企业转型整合及化债进程积极推进,多地开展清理高成本债务行动。

展望下阶段,地方债或于10月下旬集中发行,政策将继续督促专项债加快使用、城投积极参与、金融机构加强配套融资支持,并严抓合格项目储备,避免资金用途调整常态化;隐性债务严监管下,违规举债及化债问责将持续开展,高风险地区化债力度或进一步加强,清理高成本债务、降低债务风险等级试点等工作有望逐步落实。从地方债角度看,10月中下旬有望迎来新一波专项债集中发行,鉴于四季度经济在全年份量中的重要性,预计各地将持续加强专项债使用进度管理,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对专项债项目配套融资支持力度,推动项目及时落地显效;后续还将继续适当扩大专项债资金投向领域和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此外,针对近期多地在较短时间内调整专项债资金用途的情况,预计各地将出台措施加强项目储备、严格论证项目资金需求,谨慎调整资金用途。从城投行业角度看,在稳增长、促基建政策持续发力,不断扩大有效投资的背景下,后续各领域或继续出台政策支持城投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并加大城投企业存量资产盘活及转型整合力度。此外,在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长效机制的背景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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