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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3/6 20:15:43 浏览:214

来源时间为:2022-3-4

为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促进市民文明出行,进一步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新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电子监控启用公示日期:2022年3月4日0时起至2022年3月11日0时。三、电子监控启用日期:2022年3月11日0时。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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