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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6/9/18 17:45:46 浏览: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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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院校代码:13589)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经、管、文为主体,理、工、艺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富有特色,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高校。

学校现有合川校区与铜梁校区,校园环境秀美,学习生活便捷。现设有经济与贸易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管理学院、表演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以及1个公共教学部、1个现代教育培训学院和1个国际学院。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5个,其中英语本科专业为重庆市特色专业。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在校生16000多人,其中本科学生占91。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3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达65,整体结构合理,师资实力较强。

学校十分重视办学条件建设。现立项建设有重庆市市级教学团队1个,重庆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重庆市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重庆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个,重庆市微型企业定点培训机构1个。建有校内专业实验室57个,通过产学研合作,已建校外实习(实践)基地54个,2010年被重庆市教委确定为“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制造基地人才培养试点高校”。教学用计算机1600多台,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共计16500座,图书馆纸质藏书166万多册、电子图书86万多册、期刊1200多种,室内外体育场馆面积40000多平方米。

学校注重学生技能培养与思想品德教育。近三年学生在政府与行业举办的各类课外科技与技能大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34项、二等奖122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学位授予率91以上,研究生报考率25,报考录取率达27。学校已为社会各行业培养了大批优秀毕业生,其中包括2006年“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刘刚、2010年“重庆十大感动校园人物”陈科兵等。

学校重视开展科学研究。近三年我校教师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32项,其中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42项、市级教改项目14项;发表科研论文1600多篇、教改论文100多篇;编著(含参编)教材、著作49部,其中规划教材5部;艺术创作作品69件;获国家专利3项;获各类教学、科研成果奖30余项。

学校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国家多所高校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已选派100多名优秀中青年教师出国交流、学习,并常年聘请10多名外籍教师到校讲学。已帮助200多名学生到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继续深造或就业。

学校坚持“开放兼容,树德育人”的办学理念,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主,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战略,坚持内涵式发展,注重规模质量效益统一,增实力,创特色,强服务,求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先后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2013中国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要求,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院校国标码:13589。

第三条主管单位: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四条办学地点及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合川校区(重庆市合川学府路)、铜梁校区(重庆市铜梁学府大道)两个校区。合川校区占地面积555亩,铜梁校区占地面积300亩,是重庆市政府命名的“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高标准综合配套的服务设施,能充分满足学校各专业现代化教学需要。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院校。

第六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七条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八条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非英语专业考生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不安排其他语种的教学。

第十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校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面向全国三十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1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三条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协调下,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六条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录取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校也可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要求,我校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二十条对无我校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选测等级CC及以上、必测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

第五章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二条我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颁发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奖贷学金、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特等全优奖、学习优胜奖、文体竞赛优胜奖、学术科研奖、精神文明奖等)。除上述奖助外,为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学业支持,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生贷款条件者,还可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批复的具体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本科四年制、专科三年制,其中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13000-14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17000元/年,普通专科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艺术专科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第七章入学及复查

第二十六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大一在铜梁校区学习,大二迁回合川校区学习直至毕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九章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42897897、42888768、42888798、64289209传真:023-42888768

学校网址:咨询QQ:1326976495、1325482229

学校招生网:E-mail地址: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学府路(合川校区)邮政编码:401520

重庆市铜梁学府大道(铜梁校区)邮政编码:402560

院系及专业介绍

外国语学院

架沟通桥通世界门

外国语学院是我校设置最早、办学规模最大、师资力量最强的二级学院之一。现有省部级高等学校外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部级特色专业1个、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校级重点学科1个、重点专业1个、精品课程2门、优秀教学团队2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

学院常年聘有10名外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每年邀请众多知名专家来院讲学。学院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学生学习成绩评价方法的改革,强化学生自主学习,成效明显。近年来,毕业生学位授予率保持在96以上,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海外留学和就业人数逐年增加,研究生录取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保持在10以上。

学院十分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锻炼和培养,在人才培养方面不拘一格,学术型、应用型各展所长,多名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外语文化艺术节已成为学校极具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学生通过这些活动的历练,多人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本科专业组一等奖、重庆市大学生英语演讲赛专业组特等奖。

1.英语(师范)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基础英语(含英语语音)、英语语法、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阅读、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语教学法、英语语言学、英语国家概况、英美国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二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就业方向:毕业后能从事英语教学工作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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