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宝塔区中小企业产业园碾庄汽车机械区(a区)b2014-3-1-1、b2014-3-1-2、b2014-3-1-3、b2014-3-1-4四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b2014-3-1-1
编号
土地位置
b2014-3-1-2
李渠镇杨兴庄村
李渠镇杨兴庄村
李渠镇杨兴庄村
李渠镇杨兴庄村
土地面积(平
方米)
7978.69(合11.97亩)
6741.07(合10.11亩)
6016.21(合9.02亩)
7337.3(合11.01亩)
规划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
商业
b2014-3-1-3
商业
≤1.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23日到延安市国土资源宝塔分局土地收储中心(汽车南站对面)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1月23日,到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土地收储中心(汽车南站对面)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1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1月25日9时整在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统一平台交易二厅举行(枣园路)。
各地块的具体拍卖时间分别为:
b2014-3-1-4
商业
≤1.5
≤40
绿地率
商业
≤1.5
≤40
≥20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起始价(万元)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宝塔区中小企业产业园碾庄汽车机械区(a区)b2014-3-1-1、b2014-3-1-2、b2014-3-1-3、b2014-3-1-4四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b2014-3-1-1
编号
土地位置
b2014-3-1-2
李渠镇杨兴庄村
李渠镇杨兴庄村
李渠镇杨兴庄村
李渠镇杨兴庄村
土地面积(平
方米)
7978.69(合11.97亩)
6741.07(合10.11亩)
6016.21(合9.02亩)
7337.3(合11.01亩)
规划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
商业
b2014-3-1-3
商业
≤1.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23日到延安市国土资源宝塔分局土地收储中心(汽车南站对面)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1月23日,到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宝塔分局土地收储中心(汽车南站对面)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1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1月25日9时整在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统一平台交易二厅举行(枣园路)。
各地块的具体拍卖时间分别为:
b2014-3-1-4
商业
≤1.5
≤40
绿地率
商业
≤1.5
≤40
≥20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起始价(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