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延安 > 下设单位 >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检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 9:27:08 浏览:11

来源时间为:2024-01-06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对在陕设立的校外教学站点进行了检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一、基本情况本次共检查在陕设立的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453个,经主办高校自检、专家组评议、结果公示,确定420个校外教学站点合格、27个不合格、6个限期整改。二、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部分主办高校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站点招生宣传、教学计划执行、教学质量监控、学生学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还需加大。(二)部分站点自我约束管理不到位。办学场所、师资队伍、管理人员、实验实训设施等教学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教学需要。部分站点多年未招生或招生人数过少,无法正常开展教学工作。(三)部分主办高校和站点对年检工作重视不够,年检审核把关不严,站点自检和主办高校检查工作还需规范。三、有关要求(一)检查结论为合格的站点,主办高校和建站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和《陕西省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管理办法》规定,持续加强站点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二)检查结论为限期整改的站点,主办高校要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和指导所辖站点严格按年检意见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请有关高校于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前,将整改报告一式三份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三)不合格站点直接予以撤销。各主办高校要妥善做好相关工作,为现有在籍学生完成学业提供条件,确保稳定有序。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