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7-04
黄龙县金玉商店等9个取用水户:根据《延安市水务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取水许可证办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以及《水利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我局组织人员对你们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等资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你们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现同意黄龙县金玉商店等9个取用水户取水许可申请。
来源:黄龙县
发布时间:2022-07-04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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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金玉商店等9个取用水户:
根据《延安市水务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取水许可证办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以及《水利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我局组织人员对你们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等资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你们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现同意黄龙县金玉商店等9个取用水户取水许可申请。验收合格后,发放取水许可证。同时有以下要求:
(1)你们应接受黄龙县水务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管网系统管理水平,减少管网漏失率;应做好取水水源水质、水量动态监测工作,确保用水安全。
(2)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3)若本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黄龙县水务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