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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5/16 12:23:34 浏览:260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号:临2023-00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管计划70,000万元本金已全部收回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托管行”)签订《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成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资管计划初始委托财产50,000万元,均以现金形式交付。资管计划投资范围为现金管理类产品、各类资产收(受)益权、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项下各类金融工具、银行理财产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上述投资范围不包含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及其他证券类产品)。2019年6月资管计划委托财产由50,000万元调整为70,000万元,计划存续期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2020年7月相关条款再次进行调整,计划存续期由24个月调整为36个月。详情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7日、2019年6月21日、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依据《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资管计划于2021年7月18日终止,随即进入清算期。2023年4月20日资产管理人根据合同约定完成资管计划终止后的最后一次清算。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资管计划清算报告,资产管理人保证清算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资管计划的托管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复核了清算报告,对其中的财务数据无异议。

清算期间资产管理计划支付清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累计收到资管计划分配本金及收益76,080万元,其中本金70,000万元,收益6,08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管计划本金70,000万元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号:临2023-00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已经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2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号:临2023-01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310,900股,发行价格为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1,892,3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550,310.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2,342,009.1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2月24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2017年3月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2018年1月1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在上海市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10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0,364.62万元,其中专项账户余额为864.62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9,5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注1: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2018年1月1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账号均保持不变;同时,根据公司、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2017年3月2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上述协议约定的、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注2:该账户于2019年4月29日注销。

注3:该账户原为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2021年11月17日注销。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7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18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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