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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7/1/1 12:08:40 浏览:1455

大股东。

本次收购完成后,龙溪股份与片仔癀集团将继续保持各自独立的经营体系,充分保证龙溪股份与片仔癀集团人员、资产、财务的独立性。

本次收购不改变龙溪股份目前的股权结构,不影响龙溪股份的独立经营能力,龙溪股份将继续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保持独立。片仔癀集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龙溪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龙溪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承担起控股股东的义务。

二、同业竞争

片仔癀集团目前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及资产经营管理,其自身无实际经营业务,与龙溪股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问题,片仔癀集团向龙溪股份出具了《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将来不从事与龙溪股份相竞争的业务,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联交易

片仔癀集团本次收购前,未与龙溪股份发生交易行为。

为减少和规范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片仔癀集团向龙溪股份出具了《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将与上市公司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片仔癀集团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收购人应披露的其息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收购人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收购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忠铭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三、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规范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单位名称: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二〇一〇年月日

第九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收购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收购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片仔癀集团关于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董事会决议;

4、漳州市国资委关于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相关批复;

5、漳州市政府关于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相关批复;

6、《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7、收购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8、片仔癀集团及其关联方关于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龙溪股份发生的重大交易的说明;

9、收购方控股股东最近24个月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10、片仔癀集团及其主要负责人及直系亲属在本次收购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龙溪股份股份情况的自查报告;

11、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收购人2007年、2008年、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和2009年度审计报告;

13、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本收购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上街

联系电话:0596-2301906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

收购人名称: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龙溪股份股票代码:600592公告编号:2010-012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龙溪股份

股票代码:6005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腾飞路388号

通讯地址:漳州市腾飞路388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减持

联系电话:0596-2072865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国有股权划转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漳州市腾飞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陈福胜

注册资本:22,702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001100470

税务登记证号码:闽国税字350602743802549号

闽地税字350602743802549号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对制造业的投资;普通机械、电气设备、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9日

营业期限:自2002年9月29日至2052年9月26日

通讯地址:漳州市腾飞路388号

联系电话:0596-207286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漳州机电系2002年9月24日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漳政[2002]综165号文批准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漳州市政府授权管理漳州市机电行业企业国有资产的投资管理公司。目前,漳州市国资委是漳州机电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简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漳州机电将持有的龙溪股份31.39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片仔癀集团,主要目的是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及漳州市国有经济发展战略,完成漳州市国有资产的有效整合,实现做优做强漳州市国有控股企业,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带动漳州地区经济发展和繁荣。

片仔癀集团作为漳州市重要的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目前已通过参控股方式投资涉及中成药、食品饮料、保健品、化妆品、旅游业、地产开发、铁路、机械、金融证券投资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片仔癀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资金实力和投资管理能力将更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快速发展。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漳州机电持有龙溪股份9,416.64万股股份,占龙溪股份总股本的31.39,是其第一大股东;片仔癀集团持有龙溪股份2,706.74万股股份,占龙溪股份总股本的9.02,是其第二大股东。

通过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片仔癀集团将受让漳州机电持有的龙溪股份9,416.64万股股份,占龙溪股份总股本的31.39;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片仔癀集团将合计持有龙溪股份12,123.38万股股份,占龙溪股份总股本的40.41,成为其控股股东,漳州机电将不再持有龙溪股份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龙溪股份的控制关系如图所示:

二、本次划转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漳州机电持有龙溪股份全部股权,均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情况。

三、《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2010年4月29日,片仔癀集团与漳州机电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的双方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划出方和划入方分别为:漳州机电和片仔癀集团。

2、本次交易的标的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标的为漳州机电持有的龙溪股份31.39股权。‘

3、本次交易的划转基准日

本次股权划转的基准日为20010年3月31日

4、协议生效条件

下列条件均满足时,本协议生效:

(1)双方签署本协议;

(2)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股权划转;

(3)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对龙溪股份的要约收购义务。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2009年10月28日至2010年4月29日),漳州机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龙溪股份股票情况如下:

一、漳州机电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龙溪股份股票的行为;

二、漳州机电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龙溪股份股票的行为。

此外,漳州机电其他关联方未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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