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25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第二十五期)》。
本期公开两起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延安一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产品方案、延安吉源纯净水有限公司迁址后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食品案。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第二十五期)
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延市市监处罚〔2023〕41号
延安一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产品方案
延安一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91610600305644288P
刘顺峰
销售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8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3具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具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40个灭火毯;
2.没收违法所得160元;
3.罚款人民币1880元。
罚没款总计2040元。
主动履行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24日
2
延市市监处罚〔2023〕42号
延安吉源纯净水有限公司迁址后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食品案
延安吉源纯净水有限公司
9161060035227307XR
封宏伟
迁址后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食品
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生产的40桶桶装水;
2.没收违法所得1075元;
3.罚款人民币20000元;
罚没款共计21075元。
主动履行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25日